海边的西塞罗|包青天就算复活,哭拜他的人也一定不会喜欢

历史上真实的他的确能经世济民,但不是以你想象的那种方式。

在中国文明史上,南北宋堪称群星璀璨,但若说在老百姓中的影响力,南宋首推岳飞,北宋则首推包拯。

前者能让千年以后的导演依然拍一部《满江红》赚足票房,后者则能让千年后的百姓遇上不平事依然跑去哭拜。这俩文化IP遍数古今真的也是没谁可匹敌了。

可有趣的是,岳飞和包拯的民间形象,与他们的历史形象的差距,恰恰又是极大的。岳飞的故事我在《岳飞的真正死因:不被允许的Plan B》一文中曾经解析过了。

今天我们聊聊包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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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到包青天,人们第一时间想到的应该都是小说里的那些案子,什么铡美案、乌盆案、狸猫换太子等等,在这些案子当中,包青天的形象不仅是铁面无私、不畏权贵,更重要的是英明睿智、明辨是非,宛如后世西方侦探小说中名侦探们一样,把案情抽丝剥茧的还原清楚,给当事人一个清白。

可有趣的是,明辨是非、“名侦探包龙图”这个形象,恰恰与戏剧里的黑脸一样,是跟史料中的包拯离得最远的。

《宋史·包拯传》当中倒是确实记载过一桩包拯“明辨是非”的案子。说他在地方上当知县时,有一天有人告状说自家的牛舌头被割走了。

这种类似今天你自行车被人放了气的案子,当然是很难破的。可是包拯说,你回去把牛杀了卖肉就行。

这命令可谓惊世骇俗,因为按照宋朝法律,老百姓无故私杀自家的牛马是犯法的。

于是不久之后,就有人跑来告发,说某某杀了自家的牛。

包知县一拍惊堂木:老实交代!当初割了牛舌头的,是不是你这小子!

包拯的逻辑是这样的:北宋子民又不是仙台人,割牛舌这种事损人不利己,什么人会干呢?肯定是他家邻里中与他有私怨的人,靠这种阴恻恻、难以追责的事情发泄怨气。既然有私怨,又偷割了他家的牛舌,肯定会盯着他怎么处置这头牛,一看这家人居然干脆把牛杀了,当然要落井下石,出首告发。

所以举报这家人私自宰牛的人,一定就是当初割了牛舌的人,此题得证。

这似乎很符合后世附加给包拯的“青天”形象。只不过有两个问题:

第一是这套推理虽然精妙,但按照现代司法标准却是证据缺失的,如果犯人像《名侦探柯南》里一样抗辩一句“你的推理很精彩,但最关键的证据呢?”包拯估计就得跟毛利小五郎一样抓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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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这个推理故事还不如《柯南》……

当然,这个问题在我国古代不存在,所谓“五木之下,何供不得?”,古代中国司法可不讲究什么“证据链”,进了衙门口,一通好打,看你招是不招?

像包拯这样能够先通过推理大体确定犯人是谁,已经算是当时的业内良心了。

还有另外一个问题,那就是虽然进了正史,但这个故事本身很可能是假的。

根据史学家的考证,“割牛舌案”这个段子在当时相似脚本实在太多了,仅在北宋一朝,就在不同的清官身上发生过六次,其中还包括曾巩这样也比较有名的名臣。也就是说,假如我们不假设北宋有那么一个和“开膛手杰克”一样的惯犯“割牛舌张三”的话。我们基本可以断定这个案子是偶然发生过一次之后,以讹传讹,逐渐被老百姓用在所有他们想赞誉的清官身上的套路——道理就跟你小时候写好人好事,实在没的可写,就写扶老奶奶过马路一样。

于是正史记载的包拯唯一一次“名侦探”,也成了真实性存疑的悬案。

那么包拯为什么出名呢?难道真就因为他清廉,铁面无私么?

如果仅仅因此,他就得后世如此附加赞誉,那岂不是说明古代中国秉公执法的清官实在是太少了,有这么一个也成了濒危动物一样的极稀罕物什?

如果读正史的话,你会发现包拯的为官生涯居然是比较“佛系”的。

他28岁的时候得中进士,以“三十老明经,五十少进士”而论,确实是青年才俊,可是当朝廷授官让他“知建昌府事”的时候,他却来了个“辞不授”——工作地点太远,父母健在,我不愿去。

于是朝廷又耐着性子,改授这位“少年包青天”到距离老家不足300里的和州上任——按说这已经是打破了秦制下官员必须异地为官的惯例了。

结果包拯依然不干。朝廷这下彻底抓狂了,你这是压根就不想做官啊!见过辞官的,没见过一考上进士的就辞官的啊?不想当官,那你考进士干嘛啊?

包拯打在牌面上的理由是要奉养父母,但我觉得这不是真正原因,真正原因其实关乎包拯这一生为官风格的真相。

包拯的父亲名叫包令仪,也是少年得中进士,最高曾经做到了南京留守(大约相当于直辖市市长)这样的高官。所以包拯用今天的话说,其实是个妥妥的“官二代”,他个人和他家从来不缺钱花、更不缺地位(所以京剧里什么嫂娘含辛茹苦把他带大的故事纯属演义)。

这样一个人参加科举,拿到官场的通行证,主要其实不是求官,而是证明自己——我有能力,我也可以姓赵!同时进士出身也相当于给了他一张护身符,对本地官吏构成了一种“潜在威慑”让他们不敢随意欺负自己。

以这个角度去解读,你就能更容易的理解包拯为官之后很多行为——与明代的海瑞苦行僧一般要求自己恪守清廉不同,包拯的清廉与刚正,更多体现了宋代名臣那种富有和自足之后的不需要。

比如他在知端州的时候一改前任们胡乱摊牌、从民间无度摊派、索求“端砚”的恶习,除了每年进贡给皇帝的十方砚台,一方砚也不取。为什么?除了包拯确实道德高尚之外,三个重要的辅助原因,一是人家家境好,对这些好东西都吃过见过了;二是他后台硬,没有那么多迎来送往的需求;三就是包拯这人官当的“佛系”,以赡养父母之名,他能从28岁的小青年“请假”到快奔四才出仕,你能想想他对当大官有多么没有野心。

所以与欧阳修、范冲淹等等同时代想要“大有为”、也在仕途大起大落的“庆历名臣”不同,“佛系”的包拯这辈子的为官履历其实非常波澜不惊,就是那么一路做上去的。而连带着,他的为政观点也非常平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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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拯所经历的宋仁宗时代是中国历史上难得的“不折腾”岁月,但这段时期内依然发生了庆历新政。

所谓“庆历新政”其实是后来更为著名的“王安石变法”的序曲,欧阳修、范仲淹等人认识到宋朝的种种积弊问题,决心厉行改革,而他们改革方式则是进行官员考评,庆历名臣们的改革主张非常理想主义:他们只要朝廷精选出二十来个按察使,对地方官进行巡视、考核,只消半年时间,就“足以澄清天下”。

而在这场改革运动即将发轫时,站在庆历新政对立面的“反动派”是谁呢?恰恰就是包拯。

庆历四年,包拯上了《请不用苛虐之人充监司》的奏书,光看这个奏折名字,你就可以大体猜到他是对着欧阳修等人“骑脸输出”,而在奏折的具体行文当中,包拯以他自己和他家族的为官经验,指出了过于这套看上去很美的新政的诸多问题:

第一,现在朝廷搞官员考核,可是监察官们也是人。那些地方上真正有背景的官员,监察官员是不敢管的,所以考核一顿的最终结果,无非是抓一些毫无背景的官员来凑数,进一步导致官场的权贵化。

所谓“孤弱无援者则按以深文,权势豪滑者则纵而不顾”。

第二,真正道德高尚、认真办事、刚正不阿的官员,他们在官场上是很容易得罪人的,因为你为官清正、造福百姓,就难免得罪同僚的利益,所以所谓派出按察使去“考问风俗”,一波“民意测验”下来,风评往往最差的往往也是他们。考核越严格,越是逆淘汰。

所谓“遂使守节之士或负终身之玷”。

第三,加强考核带来的效果是什么呢?是官员为了朝廷树立KPI,会不择手段刷绩效,而百姓在这些苛官酷吏面前是毫无还手之力的,负担只会更重。

所谓“方今民力凋残,国用窘迫,若乃专用刻薄好进之吏,则民不聊生,窃恐非国家之福也。

由于王安石变法被现代史学界所肯定,庆历新政作为其“前传”的形象也是相对正面的。那么如此看来,包拯上书反对庆历新政的这些言语,简直是标准的“反动言论”。

可是如果我们以历史的后见之明看来,包拯的这些担心,确实精准预言了庆历新政所带来的弊端,而这些弊端,在之后间接导致北宋党争乃至亡国的王安石变法中,呈现了更剧烈的发作。

那你问历史上真实的包拯,他的为官原则和为政理想是什么呢?

我想四个字就可以概括——与民休息。

比如包拯曾经上书说,漳河流域现在被朝廷划定为官方马场,但这个地方土壤肥沃,用来养马太可惜了,如果能解禁,放任老百姓在那里开垦种田,多打出来的粮食能“活人无数”。

再比如,他又建议,说现在朝廷囤重兵于河北,每年的军饷和粮草消耗转运费用就是一笔惊人的花费。将领们天天喊着要收复幽云十六州,可也没见行动啊?朝廷给辽人的岁币也没见少发啊……如果朝廷决定不打仗,那不如就干脆少囤一点精兵,能挡住辽人的突袭就行,把省下的粮饷用来恩养百姓,搞寓兵于民,在河南多组织一些民兵、乡勇,万一辽人真的要入寇。咱能迅速集结起来,让他们陷入人民战争的汪洋大海不就可以了么……

是的,如果把真实历史上的包拯形象还原出来,你会发现他是一个很不讨如今网上“大棋党”们喜欢的人——他不仅没有名侦探一样的大脑,杀伐果决的性格,而且有点佛系,甚至有点婆婆妈妈,他反对庆历新政(如果活到神宗朝的话,肯定更反对王安石变法),反对朝廷以“备战”“收复燕云”为口号用沃野良田来养马、囤重兵于河北……

甚至他还隐隐反对收复燕云十六州,这个在北宋时代绝对政治正确的旗号。

更要命的的是,宋仁宗朝,明明是后世史家眼中中国古代史上屈指可数的太平盛世。可在包青天给皇上的奏折当中,却成了“方今民力凋残,国用窘迫,若乃专用刻薄好进之吏,则民不聊生”的凶险岁月。

包拯简直就是骑在仁宗皇帝的脸上输出,说如今日子刚好过没几年,老百姓刚吃饱了一口饭,经不起折腾啊,一折腾就又民不聊生了,所以您一定悠着点。

说到底,包拯这种官员,对古代帝制王朝最不可忍耐之处在哪里?

压根不在于民间传说想象的那样、铡了几个皇帝的女婿陈世美、或者找了多少次太后或者国舅的麻烦,那算个屁啊?哪个皇帝真有心cosplay一下李世民,还能容不下个魏征?

历史上真实的包拯,对皇帝来说最不可忍耐的地方,在于他的立场是真的站在老百姓那边的——他在不断告诫皇帝,你少折腾两下吧,少养几匹马,少囤一些兵,让苦哈哈的老百姓多喘一口气。

而同时代和之后的其他名臣,从欧阳修、范冲淹到王安石、吕惠卿,他们的改革方法无论怎样变化,他们的立场其实都是站在皇帝那边的,最终目的是为了打造一个更高效的汲取系统,从民间汲取更多的物力、财力,以支持皇帝的“大有为”。

这些人本质上是“专为君谋”的商鞅的继承人,其所抱的觉悟充其量也就是《大明王朝1566》里的那句看似自我牺牲、悲壮无比的名台词——

“再苦一苦百姓,骂名我来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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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包拯的这种真正站在小民立场上想问题的人,是皇上难忍,同僚难忍,甚至很多吃观音土的命、操政事堂的心的草民百姓自己也难忍的。

所以我常想,可能也就只有宋仁宗这种中国古代历史上打着灯笼都难找的好皇帝,这种半夜想吃口羊肉、都因为害怕折腾百姓而强忍住的仁君,才能够忍得下包拯的这样臣子,让他权知开封府事,让他做到龙图阁大学士,还让他留下一个“开封有个包青天”的传说。

所以《宋史》最后的论赞说的精准:“拯为开封,其政严明,人到于今称之。而不尚苛刻,推本忠厚,非孔子所谓刚者乎?

写宋史的脱脱这个人,生性确实颖达,只不过元朝那个时代,给他的才学和时间实在是不足,所以宋史修的不好,他能说准了一些东西,但却不能完全说透。

在中国古代史上,为官清廉、执法严明、铁面无私的官员虽然不多,但也绝非那么少,不过这些人身上往往有另一个标签“酷吏”——他们在为官清廉、铁面断案的同时,对小民百姓也是无情的,他们会同样严厉的执行朝廷下达的那些盘剥百姓、竭尽民力的指令。这些人的“清廉”“严明”跟他们的苛刻严酷本质上二位一体,都是为了成为皇帝执行其指令的工具而存在的。

所以中国古代史上两类官员其实都有,一种是庸官,他们站在自己的立场上宽和但循私。另一种是酷吏,他们站在皇帝的立场上清廉却苛酷。大多数官员都在这两个极端的光谱上来回摇摆。

而包拯此人之所以特殊,就在于他一方面“其政严明”,不徇私枉法,另一方面却“不尚苛刻,推本忠厚”。究其原因,就是因为他为官即不为富裕自己、也不为效忠皇帝,他是一个真的想“与民休息”的人。

这样的官,确实太难得了。

最近在读郭建龙老师的《中央帝国的财政密码》,他说中国古代史上有个规律,王朝建立之初,往往民生凋敝、国家困窘,所以皇权会被迫执行无为而治、与民休息的放松政策,导致经济的复苏与繁荣。然而这种繁荣一旦达成之后,朝廷又会发现,繁荣社会所产生的经济利益是多半无法被权力所调用,甚至有的时候反而腐蚀甚至解构权力的。那么这个时候,王朝就会它的自保机制,应激性的让皇帝仍用一批严明但苛酷的酷吏来为政。

他们在清廉为政的同时,更主要的目标就是用苛酷的手段重新驯服社会这头养回精神来的野马,让它重新驯服于王朝的缰索。于是王朝就会进入“第一酷吏时期”,汉朝的景帝、武帝时代先后重用郅都、桑公羊,唐代的武则天时期,都是这种规律的经典呈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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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我们看到宋代,本来这个“第一酷吏时期”应该在仁宗朝的庆历年间就已经开始呈现,但却没有。

老百姓又过了十几年“清平乐”的好日子,直到神宗时代的王安石变法才让这个规律重现。

我想,这应该感谢有宋仁宗和包拯这样的君臣,他们“不尚苛刻,推本忠厚”的性格,他们真正去为每个小民一餐饭、一身衣着想的立场与仁心,的确是古代王朝少有的。

所以从这个角度讲,包拯和他的皇帝、以及所生活的那个时代,确实值得人们的永久纪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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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可惜,包拯身上真正的闪光之处,是很难被多数人所欣赏的。

因为在我们的文化审美中,一个人,哪怕他自己也不过是一介草民,但如果他长期被杀伐果决、金戈铁马、伏尸百万、开疆万里的“大格局史观”所洗脑,他也很容易忘记自己的身份,把包拯这样真正为民着想的人,看成是懦弱、守旧、甚至“圣母婊”。

而更不幸的是,在后世历史上,这种人在中国民众中所占的比例其实相当高。他们忘记了宽仁,而只欢呼和期待一视同仁的苛酷。

所以民间宣传、纪念包拯的传说,为了符合民众的心理预期,也渐渐走了样。

在故事中的包拯变成了一个能铡驸马、审皇亲、甚至通鬼神的神人。

甚至你今天去开封包拯庙,看到与那塑像同样显眼的,是那传说中的三口铡刀——龙头铡皇亲、虎头铡官宦、狗头铡劣绅,还是皇帝钦赐,可以先斩后奏……

这还不算,包大人还必须跟江湖好汉(民间黑社会组织)深相勾结,弄个王朝马汉、展昭展侍卫“在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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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说,民间把包拯想象成了一个拥有几乎无限权力、黑白通吃、还动不动喜欢开铡砍人,用“死刑起步”搞“铡刀面前、人人平等”的法家逻辑甚至张献忠模式来“匡正世道”的“青天大老爷”。

包拯和仁宗皇帝如果泉下有知,估计要一起晕菜了——你不知道我们北宋杀个人有多慎重么?“不杀士大夫及上书言事者”那是宋太祖亲训啊!哪来那么多“杀杀杀杀杀杀杀”?

但“杀杀杀杀杀杀杀”,不知不觉中这已经成了很多普通人眼中“敦清世道”有效的方式。

甚至,很多人与其说是在拜包青天,不如说是去崇拜他塑像前的那三口铡刀,并向往那一声无比解恨的“开~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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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能说,思想和时代都已经相差太远了,民间已经把包拯想象成了一个与真实的他截然不同、甚至性格和主张都完全相反的人。

陀思妥耶夫斯基在《卡拉马佐夫兄弟》里写过一个段子,说即便耶稣真的复活,他的信徒们也不会认。

因为他们崇拜他,而崇拜是距离理解最远的情感。

我想,这个逻辑放在包拯上也一样。一个真实的包拯如果真的站在你面前,今天的大多数中国人就多半不会崇拜他,甚至可能特别讨厌他——因为他们的三观和治世理想,已经离他太远了。

只是我在想一件事,庙宇里受人跪拜、黑脸似阎王、铡人如割韭菜的青天大老爷,和那个历史上真实的包拯,哪一个想法,才能给人们真正的“清平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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