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習律師要求查房人員出示證件被輔警銬至派出所案,讓我又想起《過冼村派出所》。
五年前的2018年8月17日下午3:35左右,是我《過冼村派出所》的案發時間。
雖然五年過去,我至今也不能忘記當時的經過以及後來一些官微和自媒體對我的謾罵。
比如有河南鹿邑公安、吉林集安公安、陝西藍田公安等官微,他們不約而同的稱我“煽動網民違法”是“網絡流氓”。
自此我在江湖上又多了個響亮的頭號:網絡流氓。有網友問:如果你罵那三家公安局局長是網絡流氓會咋樣?我回答,若反過來我肯定被拘。
雖然這五年來我一直在向他們喊話,並時不時地向當地紀委舉報它們的無恥惡行,它們至今未曾向我道歉。

有很多網友在我微博留言稱“蹲一個道歉”,我則回應他們說:不會道歉的,估計這輩子都不會道歉了。
還有趙志剛餘孽——江蘇省檢察院旗下《清風苑》雜誌社執行總編、前檢察官、全國檢察系統正能量大V“CU檢說法”運營者王棟,此人更是親自操刀對我口誅筆伐,向我道歉答應刪除罵我的文章後出爾反爾還繼續罵我,我就沒見過有這麼說話不算話的男人。

更多網絡自媒體也幾乎異口同聲地罵我“人渣”、犯罪分子,他們還給我扣頂大帽子:何光偉要廢除正在修訂的《警察法》。
我有那麼牛逼?我能決定修法或廢法?你們還真以為老何做了全國人大代表啊。
包括廣州市越秀區檢察院、黃埔區檢察院官微也幾乎同時對我進行了討伐,黃埔檢察院官微文章作者竟然和我在同一個群,看到文章後我在群裡和他又幹了一架。
當我正準備控告冼村派出所時,時任廣東捕頭、我的親老鄉李春生也讓人傳話:你都成網紅了,差不多就行了。
按照李春生當時的意思,他覺得我把他治下的廣東警察的形象都給毀了,這和甘榮坤認為我告信陽公安賣官窩案如出一轍。

按照《要求查房人員出示警察證後,我被背銬至派出所》的文章作者自述,他在酒店被查房和我在派出所門口被查身份證,都算源自於警察執法的規範問題。他這次被執法,其實查酒店登記不規範還是查身份證。
在我看來,雖然《警察法》已經修訂了,警察執法更要嚴格遵守《警察法》,查驗身份證不僅依據《警察法》,同時也應該符合《身份證法》的規定。

據說荔灣區當年還為我《過冼村派出所》召開了學習體驗會
我雖然是學計算機的,不如上述文章作者畢業於西南政法大學還是一位實習律師那麼專業,但我還是研讀過《警察法》、《身份證法》,我對警察查驗身份證的法律依據依然和我五年前的認知一樣。

看了上述文章的內容,我認為這位實習律師在山東省菏澤市幸福街派出所的遭遇確實夠慘,想來我在廣州市天河區冼村派出所那幾小時和他相比簡直不叫事。
好在菏澤警方通報稱,涉案帶班所長被停職、輔警開除,這位實習律師也不枉去檢察院控告幾次得到了結果。

這讓我想起我《過冼村派出所》不久,有網友告訴我:有人在地鐵站被查身份證,後來就妨礙公務了。
再後來還有位我河南籍老鄉的律師,在廣州的的地鐵站被逼迫跪下要他出示身份證,查身份證的人還對他動了手。
我們是法治國家,依法治國必須要刻在我們的骨子裡,尤其是執法的警察更要依法執法。
為了查個身份證就銬人,雖然傷害不大侮辱性極強,這種做法真的不對。
再想想我五年前過冼村派出所,冼村派出所還真算夠文明的了。我當時不僅沒被上手銬,我的《過冼村派出所》至今還活著,已經證明廣州的開放和包容了。
用我今天在朋友圈的一句話說:不是每個派出所都在冼村,也不是每個去派出所和拒絕被查身份證的人都是老何,遇到警察查身份證,咱老百姓還是主動出示一下,因為不是每個警察都能依法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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