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5日,黑龙江纪委监委官网发布消息称,牡丹江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李彬被开除党籍并移送司法。
官方通报指李彬违反政治纪律,私自阅看含有破坏党的团结统一等内容的非法出版物;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房产,违规接受宴请;违反组织纪律,在转业安置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钱款;违反廉洁纪律,违规收受礼品礼金,以帮助他人借款为名索要钱款;违反生活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设备采购、工程款结算、项目承揽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通报称李彬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罔顾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借用房产、接受宴请;廉洁底线失守,贪敛钱财,搞权钱交易。其行为已严重违纪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中共十八大乃至十九大、二十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党纪处分条例》《监察法》《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黑龙江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黑龙江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李彬开除党籍处分;由黑龙江监委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方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今年1月1日起,新修订的《纪律处分条例》正式施行。《条例》共158条,与2018年《条例》相比,新增16条,修改76条。1月10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刊文《学习贯彻纪律处分条例 推动形成遵规守纪高度自觉》,文中内蒙古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主任赵宇宾表示,针对执纪监督中发现的问题,《条例》在第52条增写对私自阅看、浏览、收听有严重政治问题资料、情节严重行为的处分规定。根据近年来查处的党员干部严重违纪违法案,有的党员干部将有严重政治问题的境外刊物带回家中私藏并阅看,情节严重,此前应援引2018年《条例》第69条违反政治纪律的兜底条款进行认定,新修订的《条例》对该类情形作了细化规定,为审理实践提供了更加明确具体的依据。此外,《条例》在第69条、第70条进一步完善对党员信仰宗教、个人搞迷信活动行为的处理处分条款,警示党员干部时刻绷紧政治纪律这根弦。
近年来,多名落马高官被指私藏、阅看或携带有严重政治问题的书刊、音像制品,如贵州省委原常委、副省长王晓光“热衷于阅看有严重政治问题的境外书刊”,中国银行原董事长刘连舸“私自携带违禁书刊入境”,浙江原副省长朱从玖“私自携带违禁书籍入境并长期阅看”,国家开发银行原副行长周清玉“私藏、阅看有严重政治问题的书刊”,中国光大集团原董事长唐双宁“私自携带有严重政治问题的书刊入境并阅看”,云南原副省长张祖林“私藏、阅看有严重政治问题的书刊、音像制品”,等等。
在其他级别官员中,类似情况亦不鲜见。据公开资料披露,被指“私自阅看或携带有严重政治问题书籍”的官员至少还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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