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 的公法世界|取法香港:文化視角下的「新邊疆」

昨日和朋友去西藏大廈參觀唐卡展,看到展廳前有介紹西藏歷史進程的圖文,其中有《十七條協議》簽訂的照片翻版,突然想到前陣讀過的強世功老師的《中國香港》一書也和“邊疆”地區有關,於是將一些讀書筆記與所思所想略作整理記錄在這裡。香港與西藏,看似毫不相關,地理位置更是天差地遠,但其背後所代表的央地關係與對比角力卻具有相似性。這種相似的密碼,就隱藏在“邊疆”一詞背後。

01 成書緣起:香江邊上的思考

本書初版發行於2008年,彼時強世功老師剛剛結束在中聯辦為期4年的研究工作,回到北京大學執教。四年多的工作與生活催生了“香江邊上的思考”,也讓他開始追問“何以中國”的命題。這一命題下有香港問題,有以香港為代表的邊疆問題,還有中美關係乃至世界秩序的問題,這些問題部分以連載文章的形式刊登於《讀書》雜誌,最後集結成書出版。

強老師回到校園,但此書形成的社會震盪卻並未停歇。有人指斥書中所蘊含的強烈左傾態度,有人認為論述多有矛盾之處,甚至以陳冠中為代表的香港學者專門撰文以作抨擊;當然也有讀者為作者強烈的國族情懷所感染,或為其高超精深的法學技藝與廣博的知識儲備所動容。有人拍手稱快,有人骨鯁在喉,歸根結底是讀者自身感情與立場先行,而這本書的論述又帶有太過強烈的主觀價值輸出,於是相同者醍醐灌頂,相異者大加撻伐。

增訂版的內容多出原版一倍以上,近乎於重寫新書。相比於舊版,作者整合了部分章節,同時也補充了更多史料論述(不知道算不算是對一些質疑的回應),當然最大的變化是看問題的視角更加宏大,而且以香港作為“新邊疆”的方法論體系與全球歷史、現代格局秩序的勾連更加緊密,最後補充了香港近年來的政制發展。從“佔中”運動到“修例風波”,在一系列動盪之後,國安法與選舉制度決定相繼出台,預示著香港政制發展的新階段。對此,作者在後記中表示了“大局已定,待開新局”的樂觀態度,卻也呼籲兩地繼續在尊重理解的基礎上加強溝通。

02 英屬殖民:條約共治的偽命題

在殖民地時代,香港的憲制安排以英國君主制為基礎,內涵於英國整體憲制秩序中,並以“總督”作為串聯兩地的紐帶:

港督既代表英國對香港行使所謂的“主權”,又代表港英政府行使“治權”,而且從某種意義上還代表整個香港地區,從而把大英帝國、香港地區和港英政府三個不同身份結合於一身。(P60)

此時的總督對立法局具有絕對的控制權,後者更像是一個諮詢性機構。然而隨著殖民後期各種政治鬥爭運動的頻繁出現,英國開始採取“間接統治”的手段以分化和瓦解反抗力量。具體而言,這包括三種舉措:其一,委任部分華人進入立法局和行政局擔任非官守議員;其二,成立各種諮詢委員會,以強化社區對草根精英的吸納;其三,推行公務員本地化制度,通過公開考試選拔任職。

在這一系列措施背後,最關鍵的並非簡單吸納香港華人精英參與港英決策諮詢或行政過程,而是要培養本地華人精英對港英政府乃至大英帝國的政治忠誠。為此,港英政府在香港全面推廣“文化馴服”計劃:

對上層精英,通過英國留學教育,控制香港的教育、媒體和文化傳播,重點培養少數精英人才(尤其公務員和法律精英),建立複雜多樣的帝國榮譽體系等方式,從小開始系統培養華人上層精英對英國的忠誠。對社會下層則通過搞新潮舞會、開放賭博(尤其賭馬和六合彩)等培養一種政治無意識的娛樂性大眾文化。(P73)

當然,這些技術性手段有賴於文教系統的根本性轉換。儘管英國自鴉片戰爭之後爭奪中國教育權的舉措安排不如美國、日本那樣積極(如日本在中國多地開辦新式學堂、美國用庚子賠款資助留美幼童等),但也有自身的一套完整教育理念和教育體系。這套體系藉助於傳教完成,並與帝國擴張和殖民地精英教育完美融合在一起。

對於這種“間接統治”方式,作者借批駁金耀基的觀點從兩個方面進行評述:

第一,這並非一種“條約下的共治”。英國對香港的殖民源於中英之間簽訂的三個不平等條約,它們是西方列強通過堅船利炮強加給中國的,基於此而形成的所謂“條約共治”缺乏政治上的正當性。那麼為何在港的華人精英那麼容易就被整合進殖民政治中呢?作者認為這恰恰反映出資產階級的軟弱性和妥協性,他們與殖民者形成了共同的利益團體:

“行政吸納”實際上(成爲)英國殖民者與香港華人的工商精英和中產專業精英之間相互保證的契約,由此他們就達成了共同利益,那就是“香港的秩序和繁榮”,任何來自華人底層的抱怨、反抗乃至革命,就成爲他們共同的敵人。(P80)

第二,港英政府並非基於單純的“行政吸納”而獲得所謂“政權”的正當性。看上去並未出現過任何具有威脅性的反對政治力量,那是因為它們都被暴力鎮壓了——其中以六七抗議運動最為典型,它標誌著香港左翼運動達到高潮。在此之後,港英政府一改“統而不治”的殖民傳統,開啟包括行政體制改革、培養人才、住房建設、肅貪倡廉、推動香港政治本地化等一系列“洗腦贏心”的治理政策。此後,香港經濟起飛,內地接連動盪,對比之下更讓本地人催生出一種“香港是我家”的認同感。

03 一國兩制:讓想像力飛揚

作者在第四五六章節的論述各自圍繞一個核心問題,這些問題又構成香港歷史發展的時間軸線:第一,大英帝國在撤離香港的過程中為何強調“光榮撤退”,這背後的政治計算是什麼?第二,為什麼主張反帝、反殖民的中國革命,竟然要保留香港這塊殖民地?第三,作為香港回歸重要制度前提的“一國兩制”的政治想像力從何而來?每一個問題的回答都並不簡單,背後不止有歷史的縱深,也有地理與文明視角的廣闊。

首先,“光榮撤退”背後是一套非常成熟高超的政治技藝,它經過了一個政策轉向的過程。在殖民地民族解放運動初期,英國不願放棄自己的殖民地,於是採取高壓手段,導致這些殖民地人民的激烈反抗,最終英國在這些區域喪失了自己的利益,被迫交出政權(如印度、緬甸)。進入1960年代,英法聯軍干涉埃及接管蘇伊士運河行動失敗,帝國的政治家們意識到帝國瓦解已不可避免,有必要採取以退為進的思路,通過主動撤退以最大限度保證撤退後的英國利益,尤其是經濟利益。

伴隨著舊帝國的解體,分別有兩種不同的話語建構,並由此展現出兩種不同的政治秩序想像:一是“民族獨立解放運動”,這意味著將殖民擴張看作是歐洲帝國對非西方國家的政治壓迫、經濟剝削和文化毀滅,由此新獨立的國家要完全與宗主國脫離,走出一條屬於自己的路。這條路對應著蘇聯的帝國政治想像,獨立的國家以蘇維埃形式平等加入蘇聯,或是圍繞蘇聯形成緊密的社會主義陣營。二是“去殖民化運動”,這意味著去掉最鮮明的殖民地色彩(如殖民地憲法、宗主國國旗等),但這些國家或地區繼續與宗主國保持密切甚至依附的政治經濟關係,分享共同的價值體系。這條路對應著英美的帝國政治想像,新獨立的國家或地區成為西方陣營的組成部分。

英國在香港的撤退部署顯然屬於第二條路。在此視角下,“去殖民化”實際上是一個雙向的歷史進程——既是香港脫離殖民的進程,也是大英帝國不斷調試並進行重構的過程,於是非殖民化過程實際異化為“第二次殖民”。具體而言,即在撤退過程中繼續維持殖民性質的政治經濟體系,並將英國培養的本土精英放在權力位置上,使他們在香港脫離掌控後盡最大可能保護前宗主國的經濟和戰略利益。這一戰略的實施基礎恰是第一編所重點論述的“間接統治”模式。如此,便可以解釋為何有“楊慕琦計劃”的動議,又為何此後的港督戴麟趾、麥理浩等人提出一系列改革措施。

其次,新中國成立後對香港政策的八字方針“長期打算、充分利用”實際上在1949年之前就已經具備雛形,這是東西方鬥爭全局戰略部署的一部分。具體而言,背後包括三重考量:一是为了在政治上分化美英勢力,利用美英在遠東利益上的矛盾以及對華政策的分歧,最大限度團結英國,反對美國這個主要敵人。二是利用香港的資本主義制度,開展僑務工作,最大限度團結東南亞的華僑,建立最廣泛的愛國統一戰線,團結一切可以團結的人,支持國家的經濟建設和反帝鬥爭。三是香港在經濟上對內地的價值,可以藉此吸收外資、引進外匯。

儘管具備現實考量,但中國共產黨竟然要“支持殖民主義和資本主義的統治”。這在正統的馬克思主義和民族主義理論看來似乎有些“離經叛道”。作者對此質疑的回應是,這正說明中國共產黨的理論核心中不僅有階級、民族這樣的概念,也有傳統儒家“家國天下”的概念。看似香港處於英國的統治之下,但卻從來都是中國國家治理的一部分。因為在中國傳統的政治理念中,國家不是一個法律建構的實體,而是一個文化或文明實體:

這個“國家”也不是現代西方政治理論中的民族國家,而是“政治國家”或“文化國家”,具體而言就是在傳統儒家的家—國—天下秩序中所形成的差序格局體系。(P310)

於此,“文化國家”的政治理念超越了“憲法國家”或“法治國家”,也使得中國共產黨承擔起對全體香港人的國家政治責任。這種責任意識某種程度上是儒家精神的延續,也內涵著中國革命領導人對中國古典政治哲學中“不變”與“權變”、“仁”與“智”的思考:

從一開始,中國共產黨就沒有把自己的視野局限在民族國家的領土範圍之內,而是以全球視野來思考全人類的命運以及自己對天下的使命和責任。“新中國”也不是要建成一個現代民族國家,而是要變成邁向共產主義的階梯,成爲領導世界無產階級革命尤其是第三世界來反抗帝國主義的堡壘。正因爲如此,新中國具有了舊中國從來不具有的政治性,試圖從東亞秩序的建構推動對全球秩序的建構。(P301)

從更宏觀的視角來看,中國現代化的進程分為兩波:第一波源於西方殖民主義帶來的文明與野蠻新尺度而引發的“承認政治”,從洋務運動、戊戌變法、清末新政到辛亥革命,我們始終著眼於“變法圖強”以獲得西方列強的承認,通過改造本土以塑造一個符合所謂國際法規範的“文明”共和國。然而,巴黎和會對中國利益的侵損讓國人意識到,“承認政治”並不能帶來真正的尊重,也無助於解決中國所面臨的現代化問題。於是,五四運動爆發了,並由此推動了中國共產黨的成立,中國現代化的第二波進程正式開啟。在這一階段,“革命政治”取代了“承認政治”,中國革命的目標不再是為了加入西方俱樂部而獲得西方列強的承認,而恰恰是摧毀西方建立的腐朽沒落的資本主義世界帝國體系,建立“天下大同”的美好社會。這種“革命政治”激發出巨大的力量,這種力量正來源於在革命中鍛造出的新型政治主體——“人民”:

“人民”這個新型政治主體的出現建構著完全不同的世界。舊民主主義的革命之所以“舊”,是由於它是資產階級一個階級的民主革命,推翻封建統治後會建立殘酷壓迫本國勞動人民的資產階級專政……“資本主義”、“國家主義”(民族主義)和“帝國主義”在舊民主主義革命中構成三位一體,構成世界帝國體系的基礎……新民主主義之所以“新”,在於它是所有革命階級的聯合革命,其革命的對象不僅是本國的封建統治者,而且包括國際帝國主義,其目的不是本階級的專政,而是所有革命階級的聯合專政,……“社會主義”(共產主義)、“國際主義”和“天下大同”(人人平等)在新民主主義革命中構成三位一體。(P300)

最後,“一國兩制”作為小平同志政治智慧的成果,實際貫穿了從毛主席到中國古代歷朝偉大政治家關於邊疆治理的連續性思考,這種思考背後隱含著一套深刻的政治哲學思想。

一國兩制最直接的歷史源流與中央解決西藏問題有關。1951年,中央與西藏地方政府簽署“十七條協議”,可看作是中央治理西藏的“基本法”。進一步將“十七條協議”與中央對港方針“十二條政策”相比,作者認為它們貫穿了共同的政治原則:其一,它們都是著眼於建構國家主權的憲法性文件;其二,在國家主權屬於中央的“大一統”原則下,西藏、台灣和香港作為“特別”的地方政府直轄於中央政府之下,但都根據中央授權擁有本地區實行高度自治的管治權;其三,為保證這些地區的特殊制度長期不變,還要保證內地制度與這些特別地方區域的制度之間互不侵犯,即“河水不犯井水”;其四,在主權權力建構的過程中,這些地方政府作為國家行政區域的一部分,通過全國政協和全國人大這兩個參政議政機構參與國家管理,同時中央也可以委任這些地方政府領導人出任黨和國家的領導職務;其五,在中央與特殊地區的關係上,中央人民政府不需要這些地方政府或居民承擔對國家的義務和責任,比如服兵役、納稅等等,相反,在這些地方政府遇到困難時,中央有責任和義務予以支持。因此,作者得出結論:

鄧小平的“一國兩制”思想實際上來源於毛澤東提出的和平解放西藏的思路,具體就來源於“十七條協議”,而且都是中央首先提出政策,然後在這個政策基礎上通過談判達成協議。(P334)

如果將視野進一步放寬,這些構想其實都來源於中國歷代君主治理邊疆的政治技藝。藉助一套成熟、靈活的技藝,清朝將中華帝國治理邊疆的憲制體系發展到極致,其核心就在於在捍衛“大一統”的中央集權制度下,個別地方(尤其邊疆地區)採用特別的方式因地制宜建立起不同於中心地區的制度。這種差異並非基於種族身份,而是基於禮儀教化的文明化程度,因此不具有不可變更的斷裂性和對立性:

內與外、私與公、敵與我都是相對的、臨時性的和可改變的。“蠻夷之地”通過教化完全可以變爲“禮儀之邦”,而“禮儀之邦”也完全有可能陷入“禮崩樂壞”。在這種“夷”“夏”之間的流變背後,並不存在根本的二元對立,而是一種從中間向邊緣四溢的差距格局下的多元結構。(P376)

在這個意義上,“一國兩制”的精神氣質不僅恢復了中國古典的封建政治原則,而且重新激活了儒家的政治理想,也即“和而不同”“天下一家”。這種差序格局也同時蘊含著國家所遵循的政治倫理原則,即:邊疆服從中央的主權權威,中央承擔起邊疆安全與發展的政治責任。

04 回歸前後:基本法與“民主化”的角力

在“帝國—文明”大背景下,香港這個新邊疆作為能動的主體,在文明衝突和帝國秩序轉型下塑造著香港的“一國兩制”。這部分依舊分為三個篇章,其中第七章主要論述中央對香港的態度、政策與措施;第八章論述英國為了實現其“光榮撤退”的政治目標而採取的一系列戰略調整以及中方的應對;第九章則補充了論述了香港回歸後的政制發展與波折。

1972年,聯合國採納中方建議,認同香港、澳門是歷史上遺留下來的帝國主義國家強加於中國的一系列不平等條約的結果,因此通過投票決議將香港、澳門剔除出殖民地名單。1979年,港督麥理浩訪問北京,向鄧小平提出新界租約問題,表示希望1997年6月之後新界仍由英國管理,遭到小平同志的果斷拒絕。1982年9月,撒切爾夫人訪華,與鄧小平就香港的前途舉行會談。英方打出的牌是為了維持香港的“經濟繁榮”,小平同志則指出香港問題的本質是主權歸屬,中英兩國必須在這個前提下討論香港前途:

我們對香港問題的基本立場是明確的,這裏主要有三個問題。一個是主權問題;再一個問題,是一九九七年後中國採取什麼方式來管理香港,繼續保持香港繁榮;第三個問題,是中國和英國兩國政府要妥善商談如何使香港從現在到一九九七年的十五年中不出現大的波動。(P410)

也就是說,香港問題有三個層面:主權、治權和過渡。由於英國對香港的殖民基於三個不平等條約,它們不具有政治正當性,因此新中國成立後明確宣佈三個不平等條約無效,並主張中國政府對香港、澳門擁有主權。既然主權屬於中國,那麼治權自然也應屬於中國。但是從現實管治出發,香港的繁榮與英國的成功管治也確實密不可分,因此在香港或中央都有人抱有“主權換治權”的想法,即主權歸中國,但依然讓英國人管治。這種觀點遭到小平同志的反對,他認為香港繁榮的關鍵不在於英國人的治理,而是資本主義制度。如果中國收回香港後保持其資本主義制度,則不需要英國人治理照樣可以保持香港的繁榮。這也正是鄧小平提出“一國兩制”的內在邏輯:

在鄧小平所闡述的主權理論中,中國雖然擁有香港主權,但卻並不意味著必然行使主權。這種與西方經典主權理論的背離恰恰展現了中國對主權理論的貢獻,即必須區分“主權權利”與“主權行使”,前者基於正義原則,後者基於現實考慮。這種區分的意義就在於,它使得“主權”概念超越了西方的“民族國家”所限定的域限,從而擴張到對“天下”的理解之中。(P416)

如果說與英國交涉時我們採用主權話語,那麼與香港本地華人的交流則更多從中國歷史、中華民族、中國人和愛國人的角度展開。在與鍾士元的談話中,鄧小平同志提出了“愛國者治港”的政治主題:

港人治港有個界限和標準,就是必須由以愛國者爲主體的港人來治理香港。為了香港特區政府的主要成分是愛國者,當然也要容納別的人,還可以聘請外國人儅顧問。什麽是愛國者?愛國者的標準是,尊重自己的民族,誠心誠意擁護祖國恢復行使香港的主權,不損害香港的繁榮和穩定。只要具備這些條件,不管他們相信資本主義,還是相信社會主義,甚至相信奴隸主義,都是愛國者。我們不要求他們都贊成中國的社會主義制度,只要求他們愛祖國、愛香港。(P427)

正是在這樣一個寬泛“愛國者”概念的基礎上,中央爭取到了大多數港人對香港回歸的支持。不過在1980年代後期,隨著基本法起草過程中廣泛的社會動員以及港英政府推行的代議制改革,以李柱銘、司徒華等為首的“民主派”勢力崛起。他們既擁護香港回歸,又支持香港民主,更支持在內地推動民主化運動。然而,香港政治體制的關鍵是香港管治權是否能夠掌握在“愛國者”手中,這不僅是民主化問題,而是政治領導權問題,是中央與香港特區的關係問題,是能否建構“一國”主權的問題。正是基於此,他對基本法中關於香港政治制度的起草提出了一些原則性要求:

其一,香港的政治制度必須放在“一國”的背景下來考慮。……其二,香港的實際情況就是在“一國”的條件下實行“港人治港”,而“港人治港”這個社會契約要符合“一國”這個基礎性的精神盟約,那就必須落實“愛國者治港”這個政治原則。……可見,香港民主普選問題關鍵在於“一國”的建構,即普選能否確保“愛國者治港”,是否會導致重要與特區政治關係的緊張,是否有利於國家的穩定。香港憲制的核心在於國家憲制。“一國”作爲“兩制”的基礎,就是要強調在主權建構和民族建構中形成的民族獨立與國家强大的精神盟約乃是基本法制度安排的基礎。(P443)

於此,基本法要賦予中央干預香港的必要權力,以防止香港出現危害國家根本利益的事情。概言之,“一國兩制”和基本法的核心在於主權,而主權的政治保障在“愛國者治港”,“愛國者治港”是基本法的活的靈魂。

中方的態度是用“愛國者治港”團結最大多數的人,英國政府在這一時期則始終採用外交 + 內政的雙重策略來推動香港“獨立”或完全自治的政治目標:

外交上,英方通過與中國政府的外交談判給香港自治或實質獨立爭取最有利的外部條件;內政上,利用自身在香港迴歸前擁有的管治權,運用政治力量推動香港政治的民主化,通過代議制改革把香港政權儘可能地交到親英的港人手中,促成香港事實上的“獨立化”。(P456)

香港的回歸局勢因末代港督彭定康的政改方案而變得更加嚴峻。1992年10月7日,上任不到三個月的彭定康在其“施政報告”中直接提出了政改方案,其根本目的是推動代議政制,擴大立法會議員的直選成分。作者從後冷戰時代的世界格局分析,認為香港此時在英國眼中“已不再是需要交給中國的殖民統治之地,而是成為西方世界與中國展開較量的賭注和籌碼,是西方與中國展開意識形態和地緣政治較量的戰場”。因此,對於彭定康而言,政改方案不被接受並無影響——因為這本就在他的預期之內;他的全部政治努力就在於刺激香港人的民主化期望,從而將港人綁上自己的戰車,作為與北京進行政治較量的賭注。通過推動民主化改革的倡議,彭定康成功地將中英兩國之間的政治較量轉化為香港市民與中央政府的較量,無論如何,都是雙輸的結果:

當英國人最終滿載榮耀撤退的時候,它給香港人留下的除了精神上的挫敗感,更多的是短時期內難以消弭的分歧、不信任以及由此產生的冷漠、敵視、對抗甚至仇恨。香港最終輸掉了關於“民主”的理念和希望,回歸後不僅按照基本法的規定修改了功能界別選舉,而且立法普選要到20年以後才可以進行;而中央則輸掉了好不容易才在香港建立起來的權威、信譽和信任,由此香港人的國家認同建設一直進展緩慢。香港回歸之後,政治發展的每一步都是在這種港人的悲情以及香港與內地相互猜疑和不信任的政治氣氛中緩慢、曲折前行,不少香港精英人士因爲彭定康的政改方案而對中央產生的悲情,至今都沒有完全消除。(P497)

面對香港社會分化的亂象以及立法會通過的改革決議,中央決定“另起爐灶”,宣告原來中英協議中的“直通車”計劃流產,按照中英聯合聲明和基本法的規定,由中國政府單方面籌組第一屆特區政府:

1996年1月26日,全國人大香港特別行政區籌備委員會(即籌委會)正式成立,它既是一個權力機構,也是一個工作機構,其主要任務就是籌組第一界特區政府。這是一個按照鄧小平提出的“愛國者”標準所組成的廣氾的愛國統一戰綫,其中最主要的力量就是工商界,其次才是中產專業人士和傳統左派的基層力量。(P519)

經歷了1992鄧小平南巡講話之後,中國改革開放的步伐也進一步加快,內地經濟持續增長。國際局勢在變,香港的形勢也在變,港人開始逐漸相信中央會按照中英聯合聲明和基本法的規定貫徹“一國兩制”,對中央的信任度也在逐步上升。然而,這並非意味著沒有衝突和敵對,香港的民主化問題也呈現階段性的發展和運動,其大致可以分為三波:第一波自1925年省港大罷工開始,至1967年反英抗議運動達到高潮,被港英政府殘酷鎮壓;第二波自1980年代港英政府部署撤退計劃時啟動,至彭定康政改方案公佈;第三波自香港回歸開始,一直延續到今天。

在這一漫長的歷程中,“民主化”始終包含著工商精英與基層大眾的利益分配,而由於香港一直處於中英兩國較量的夾縫中,回歸祖國後又發生結構性變遷,因此前述問題不可避免地與反殖民主義、民主抗共、反對官商勾結等更大的主權政治問題聯繫在一起。這恰恰說明,香港從來不是一個獨立的政治實體,而始終是中國的一部分。此外,民主化問題也與“一國”的建構有關。我們必須坦率面對香港“後殖民時代”的國家認同和心靈建構問題。恰恰是由於基本法所建構的“一國”不足以維持正常的國家治理,中央才被迫採用政治手段和文化認同來彌補國家建構的不足。這些政治問題投射到現實中,形成更加嚴峻的社會圖景:

隨著爭取雙普選的運動推動本地運動興起,街頭政治運動日益取代議會政治,香港民主已經逐漸脫離以基本法為前提的“憲制民主”,發展成爲拋開基本法而呼喚“人民出場”的政治民主運動。這就在2014年的“佔領中環”運動中達到高潮,這場“雨傘革命”與台灣的“太陽花運動”遙相呼應,“港獨”主張不斷膨脹,試圖與“臺獨”勢力互相勾結,成爲美國為遏制中國崛起而精心策劃的兩場“顔色革命”。(P540)

面對這種政治形勢,十八大之後,中央治港方針政策進行了大的調整,通過法律的完善進一步確保香港發展中的繁榮與穩定:

(中央)在原來確立的保障香港長期繁榮穩定的基礎上,增加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的表述並將其確定爲中央治港的首要宗旨,更重要的是,在香港開展落實基本法的制度建構,展開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的制度建設。2020年6月30日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2021年3月11日全國人大通過《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完善香港特別行政區選舉制度的決定》,該法律和決定從法律制度上彌補了基本法的不足,一勞永逸地解決了香港推動政制發展所面臨的“愛國者治港”難題,以及由此而來的政治分裂或國家分裂問題。(P542)

法律一定程度上解決了後端的處理依據,但前端的認同建構事業卻仍舊需要努力。在這種建構中,不止是港人、華人與內地人的身份認同問題,也有香港在新的國際關係、世界體系與中國體系下的定位變化問題。不因應這種客觀變化的建構,和忽視主觀心靈落差一樣,都會帶來更多的不可知。

從更加宏闊的文化視角來看,不論是以西藏為代表的傳統“邊疆”,還是以香港為代表的“新邊疆”,乃至更多、更普適性的“邊疆”區域,其地理位置的描摹背後都蘊藏著共同的居間性與革命性。居間性指向文明間的交流互動,經濟的、文化的、商業的要素藉由邊疆在雙邊乃至多邊主權實體間流動,革命性則指向文明間的齟齬、變革與勃新。中心會因發展的擴張而至於衰疲,此時“邊疆”恰恰構成一種反思的、革新的、調整的要素,吐故納新、兼容並包,以局部之問題生發整體之應對,並由此催生、激盪出新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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