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的公法世界|取法香港:文化视角下的“新边疆”

昨日和朋友去西藏大厦参观唐卡展,看到展厅前有介绍西藏历史进程的图文,其中有《十七条协议》签订的照片翻版,突然想到前阵读过的强世功老师的《中国香港》一书也和“边疆”地区有关,于是将一些读书笔记与所思所想略作整理记录在这里。香港与西藏,看似毫不相关,地理位置更是天差地远,但其背后所代表的央地关系与对比角力却具有相似性。这种相似的密码,就隐藏在“边疆”一词背后。

01 成书缘起:香江边上的思考

本书初版发行于2008年,彼时强世功老师刚刚结束在中联办为期4年的研究工作,回到北京大学执教。四年多的工作与生活催生了“香江边上的思考”,也让他开始追问“何以中国”的命题。这一命题下有香港问题,有以香港为代表的边疆问题,还有中美关系乃至世界秩序的问题,这些问题部分以连载文章的形式刊登于《读书》杂志,最后集结成书出版。

强老师回到校园,但此书形成的社会震荡却并未停歇。有人指斥书中所蕴含的强烈左倾态度,有人认为论述多有矛盾之处,甚至以陈冠中为代表的香港学者专门撰文以作抨击;当然也有读者为作者强烈的国族情怀所感染,或为其高超精深的法学技艺与广博的知识储备所动容。有人拍手称快,有人骨鲠在喉,归根结底是读者自身感情与立场先行,而这本书的论述又带有太过强烈的主观价值输出,于是相同者醍醐灌顶,相异者大加挞伐。

增订版的内容多出原版一倍以上,近乎于重写新书。相比于旧版,作者整合了部分章节,同时也补充了更多史料论述(不知道算不算是对一些质疑的回应),当然最大的变化是看问题的视角更加宏大,而且以香港作为“新边疆”的方法论体系与全球历史、现代格局秩序的勾连更加紧密,最后补充了香港近年来的政制发展。从“占中”运动到“修例风波”,在一系列动荡之后,国安法与选举制度决定相继出台,预示着香港政制发展的新阶段。对此,作者在后记中表示了“大局已定,待开新局”的乐观态度,却也呼吁两地继续在尊重理解的基础上加强沟通。

02 英属殖民:条约共治的伪命题

在殖民地时代,香港的宪制安排以英国君主制为基础,内涵于英国整体宪制秩序中,并以“总督”作为串联两地的纽带:

港督既代表英國對香港行使所謂的“主權”,又代表港英政府行使“治權”,而且從某種意義上還代表整個香港地區,從而把大英帝國、香港地區和港英政府三個不同身份結合於一身。(P60)

此时的总督对立法局具有绝对的控制权,后者更像是一个咨询性机构。然而随着殖民后期各种政治斗争运动的频繁出现,英国开始采取“间接统治”的手段以分化和瓦解反抗力量。具体而言,这包括三种举措:其一,委任部分华人进入立法局和行政局担任非官守议员;其二,成立各种咨询委员会,以强化社区对草根精英的吸纳;其三,推行公务员本地化制度,通过公开考试选拔任职。

在这一系列措施背后,最关键的并非简单吸纳香港华人精英参与港英决策咨询或行政过程,而是要培养本地华人精英对港英政府乃至大英帝国的政治忠诚。为此,港英政府在香港全面推广“文化驯服”计划:

對上層精英,通過英國留學教育,控制香港的教育、媒體和文化傳播,重點培養少數精英人才(尤其公務員和法律精英),建立複雜多樣的帝國榮譽體系等方式,從小開始系統培養華人上層精英對英國的忠誠。對社會下層則通過搞新潮舞會、開放賭博(尤其賭馬和六合彩)等培養一種政治無意識的娛樂性大衆文化。(P73)

当然,这些技术性手段有赖于文教系统的根本性转换。尽管英国自鸦片战争之后争夺中国教育权的举措安排不如美国、日本那样积极(如日本在中国多地开办新式学堂、美国用庚子赔款资助留美幼童等),但也有自身的一套完整教育理念和教育体系。这套体系借助于传教完成,并与帝国扩张和殖民地精英教育完美融合在一起。

对于这种“间接统治”方式,作者借批驳金耀基的观点从两个方面进行评述:

第一,这并非一种“条约下的共治”。英国对香港的殖民源于中英之间签订的三个不平等条约,它们是西方列强通过坚船利炮强加给中国的,基于此而形成的所谓“条约共治”缺乏政治上的正当性。那么为何在港的华人精英那么容易就被整合进殖民政治中呢?作者认为这恰恰反映出资产阶级的软弱性和妥协性,他们与殖民者形成了共同的利益团体:

“行政吸納”實際上(成爲)英國殖民者與香港華人的工商精英和中產專業精英之間相互保證的契約,由此他們就達成了共同利益,那就是“香港的秩序和繁榮”,任何來自華人底層的抱怨、反抗乃至革命,就成爲他們共同的敵人。(P80)

第二,港英政府并非基于单纯的“行政吸纳”而获得所谓“政权”的正当性。看上去并未出现过任何具有威胁性的反对政治力量,那是因为它们都被暴力镇压了——其中以六七抗议运动最为典型,它标志着香港左翼运动达到高潮。在此之后,港英政府一改“统而不治”的殖民传统,开启包括行政体制改革、培养人才、住房建设、肃贪倡廉、推动香港政治本地化等一系列“洗脑赢心”的治理政策。此后,香港经济起飞,内地接连动荡,对比之下更让本地人催生出一种“香港是我家”的认同感。

03 一国两制:让想象力飞扬

作者在第四五六章节的论述各自围绕一个核心问题,这些问题又构成香港历史发展的时间轴线:第一,大英帝国在撤离香港的过程中为何强调“光荣撤退”,这背后的政治计算是什么?第二,为什么主张反帝、反殖民的中国革命,竟然要保留香港这块殖民地?第三,作为香港回归重要制度前提的“一国两制”的政治想象力从何而来?每一个问题的回答都并不简单,背后不止有历史的纵深,也有地理与文明视角的广阔。

首先,“光荣撤退”背后是一套非常成熟高超的政治技艺,它经过了一个政策转向的过程。在殖民地民族解放运动初期,英国不愿放弃自己的殖民地,于是采取高压手段,导致这些殖民地人民的激烈反抗,最终英国在这些区域丧失了自己的利益,被迫交出政权(如印度、缅甸)。进入1960年代,英法联军干涉埃及接管苏伊士运河行动失败,帝国的政治家们意识到帝国瓦解已不可避免,有必要采取以退为进的思路,通过主动撤退以最大限度保证撤退后的英国利益,尤其是经济利益。

伴随着旧帝国的解体,分别有两种不同的话语建构,并由此展现出两种不同的政治秩序想象:一是“民族独立解放运动”,这意味着将殖民扩张看作是欧洲帝国对非西方国家的政治压迫、经济剥削和文化毁灭,由此新独立的国家要完全与宗主国脱离,走出一条属于自己的路。这条路对应着苏联的帝国政治想象,独立的国家以苏维埃形式平等加入苏联,或是围绕苏联形成紧密的社会主义阵营。二是“去殖民化运动”,这意味着去掉最鲜明的殖民地色彩(如殖民地宪法、宗主国国旗等),但这些国家或地区继续与宗主国保持密切甚至依附的政治经济关系,分享共同的价值体系。这条路对应着英美的帝国政治想象,新独立的国家或地区成为西方阵营的组成部分。

英国在香港的撤退部署显然属于第二条路。在此视角下,“去殖民化”实际上是一个双向的历史进程——既是香港脱离殖民的进程,也是大英帝国不断调试并进行重构的过程,于是非殖民化过程实际异化为“第二次殖民”。具体而言,即在撤退过程中继续维持殖民性质的政治经济体系,并将英国培养的本土精英放在权力位置上,使他们在香港脱离掌控后尽最大可能保护前宗主国的经济和战略利益。这一战略的实施基础恰是第一编所重点论述的“间接统治”模式。如此,便可以解释为何有“杨慕琦计划”的动议,又为何此后的港督戴麟趾、麦理浩等人提出一系列改革措施。

其次,新中国成立后对香港政策的八字方针“长期打算、充分利用”实际上在1949年之前就已经具备雏形,这是东西方斗争全局战略部署的一部分。具体而言,背后包括三重考量:一是为了在政治上分化美英势力,利用美英在远东利益上的矛盾以及对华政策的分歧,最大限度团结英国,反对美国这个主要敌人。二是利用香港的资本主义制度,开展侨务工作,最大限度团结东南亚的华侨,建立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人,支持国家的经济建设和反帝斗争。三是香港在经济上对内地的价值,可以借此吸收外资、引进外汇。

尽管具备现实考量,但中国共产党竟然要“支持殖民主义和资本主义的统治”。这在正统的马克思主义和民族主义理论看来似乎有些“离经叛道”。作者对此质疑的回应是,这正说明中国共产党的理论核心中不仅有阶级、民族这样的概念,也有传统儒家“家国天下”的概念。看似香港处于英国的统治之下,但却从来都是中国国家治理的一部分。因为在中国传统的政治理念中,国家不是一个法律建构的实体,而是一个文化或文明实体:

這個“國家”也不是現代西方政治理論中的民族國家,而是“政治國家”或“文化國家”,具體而言就是在傳統儒家的家—國—天下秩序中所形成的差序格局體系。(P310)

于此,“文化国家”的政治理念超越了“宪法国家”或“法治国家”,也使得中国共产党承担起对全体香港人的国家政治责任。这种责任意识某种程度上是儒家精神的延续,也内涵着中国革命领导人对中国古典政治哲学中“不变”与“权变”、“仁”与“智”的思考:

從一開始,中國共產黨就沒有把自己的視野局限在民族國家的領土範圍之内,而是以全球視野來思考全人類的命運以及自己對天下的使命和責任。“新中國”也不是要建成一個現代民族國家,而是要變成邁向共產主義的階梯,成爲領導世界無產階級革命尤其是第三世界來反抗帝國主義的堡壘。正因爲如此,新中國具有了舊中國從來不具有的政治性,試圖從東亞秩序的建構推動對全球秩序的建構。(P301)

从更宏观的视角来看,中国现代化的进程分为两波:第一波源于西方殖民主义带来的文明与野蛮新尺度而引发的“承认政治”,从洋务运动、戊戌变法、清末新政到辛亥革命,我们始终着眼于“变法图强”以获得西方列强的承认,通过改造本土以塑造一个符合所谓国际法规范的“文明”共和国。然而,巴黎和会对中国利益的侵损让国人意识到,“承认政治”并不能带来真正的尊重,也无助于解决中国所面临的现代化问题。于是,五四运动爆发了,并由此推动了中国共产党的成立,中国现代化的第二波进程正式开启。在这一阶段,“革命政治”取代了“承认政治”,中国革命的目标不再是为了加入西方俱乐部而获得西方列强的承认,而恰恰是摧毁西方建立的腐朽没落的资本主义世界帝国体系,建立“天下大同”的美好社会。这种“革命政治”激发出巨大的力量,这种力量正来源于在革命中锻造出的新型政治主体——“人民”:

“人民”這個新型政治主體的出現建構著完全不同的世界。舊民主主義的革命之所以“舊”,是由於它是資產階級一個階級的民主革命,推翻封建統治后會建立殘酷壓迫本國勞動人民的資產階級專政……“資本主義”、“國家主義”(民族主義)和“帝國主義”在舊民主主義革命中構成三位一體,構成世界帝國體系的基礎……新民主主義之所以“新”,在於它是所有革命階級的聯合革命,其革命的對象不僅是本國的封建統治者,而且包括國際帝國主義,其目的不是本階級的專政,而是所有革命階級的聯合專政,……“社會主義”(共產主義)、“國際主義”和“天下大同”(人人平等)在新民主主義革命中構成三位一體。(P300)

最后,“一国两制”作为小平同志政治智慧的成果,实际贯穿了从毛主席到中国古代历朝伟大政治家关于边疆治理的连续性思考,这种思考背后隐含着一套深刻的政治哲学思想。

一国两制最直接的历史源流与中央解决西藏问题有关。1951年,中央与西藏地方政府签署“十七条协议”,可看作是中央治理西藏的“基本法”。进一步将“十七条协议”与中央对港方针“十二条政策”相比,作者认为它们贯穿了共同的政治原则:其一,它们都是着眼于建构国家主权的宪法性文件;其二,在国家主权属于中央的“大一统”原则下,西藏、台湾和香港作为“特别”的地方政府直辖于中央政府之下,但都根据中央授权拥有本地区实行高度自治的管治权;其三,为保证这些地区的特殊制度长期不变,还要保证内地制度与这些特别地方区域的制度之间互不侵犯,即“河水不犯井水”;其四,在主权权力建构的过程中,这些地方政府作为国家行政区域的一部分,通过全国政协和全国人大这两个参政议政机构参与国家管理,同时中央也可以委任这些地方政府领导人出任党和国家的领导职务;其五,在中央与特殊地区的关系上,中央人民政府不需要这些地方政府或居民承担对国家的义务和责任,比如服兵役、纳税等等,相反,在这些地方政府遇到困难时,中央有责任和义务予以支持。因此,作者得出结论:

鄧小平的“一國兩制”思想實際上來源於毛澤東提出的和平解放西藏的思路,具體就來源於“十七條協議”,而且都是中央首先提出政策,然後在這個政策基礎上通過談判達成協議。(P334)

如果将视野进一步放宽,这些构想其实都来源于中国历代君主治理边疆的政治技艺。借助一套成熟、灵活的技艺,清朝将中华帝国治理边疆的宪制体系发展到极致,其核心就在于在捍卫“大一统”的中央集权制度下,个别地方(尤其边疆地区)采用特别的方式因地制宜建立起不同于中心地区的制度。这种差异并非基于种族身份,而是基于礼仪教化的文明化程度,因此不具有不可变更的断裂性和对立性:

内與外、私與公、敵與我都是相對的、臨時性的和可改變的。“蠻夷之地”通過教化完全可以變爲“禮儀之邦”,而“禮儀之邦”也完全有可能陷入“禮崩樂壞”。在這種“夷”“夏”之間的流變背後,並不存在根本的二元對立,而是一種從中間向邊緣四溢的差距格局下的多元結構。(P376)

在这个意义上,“一国两制”的精神气质不仅恢复了中国古典的封建政治原则,而且重新激活了儒家的政治理想,也即“和而不同”“天下一家”。这种差序格局也同时蕴含着国家所遵循的政治伦理原则,即:边疆服从中央的主权权威,中央承担起边疆安全与发展的政治责任。

04 回归前后:基本法与“民主化”的角力

在“帝国—文明”大背景下,香港这个新边疆作为能动的主体,在文明冲突和帝国秩序转型下塑造着香港的“一国两制”。这部分依旧分为三个篇章,其中第七章主要论述中央对香港的态度、政策与措施;第八章论述英国为了实现其“光荣撤退”的政治目标而采取的一系列战略调整以及中方的应对;第九章则补充了论述了香港回归后的政制发展与波折。

1972年,联合国采纳中方建议,认同香港、澳门是历史上遗留下来的帝国主义国家强加于中国的一系列不平等条约的结果,因此通过投票决议将香港、澳门剔除出殖民地名单。1979年,港督麦理浩访问北京,向邓小平提出新界租约问题,表示希望1997年6月之后新界仍由英国管理,遭到小平同志的果断拒绝。1982年9月,撒切尔夫人访华,与邓小平就香港的前途举行会谈。英方打出的牌是为了维持香港的“经济繁荣”,小平同志则指出香港问题的本质是主权归属,中英两国必须在这个前提下讨论香港前途:

我們對香港問題的基本立場是明確的,這裏主要有三個問題。一個是主權問題;再一個問題,是一九九七年後中國採取什麼方式來管理香港,繼續保持香港繁榮;第三個問題,是中國和英國兩國政府要妥善商談如何使香港從現在到一九九七年的十五年中不出現大的波動。(P410)

也即是说,香港问题有三个层面:主权、治权和过渡。由于英国对香港的殖民基于三个不平等条约,它们不具有政治正当性,因此新中国成立后明确宣布三个不平等条约无效,并主张中国政府对香港、澳门拥有主权。既然主权属于中国,那么治权自然也应属于中国。但是从现实管治出发,香港的繁荣与英国的成功管治也确实密不可分,因此在香港或中央都有人抱有“主权换治权”的想法,即主权归中国,但依然让英国人管治。这种观点遭到小平同志的反对,他认为香港繁荣的关键不在于英国人的治理,而是资本主义制度。如果中国收回香港后保持其资本主义制度,则不需要英国人治理照样可以保持香港的繁荣。这也正是邓小平提出“一国两制”的内在逻辑:

在鄧小平所闡述的主權理論中,中國雖然擁有香港主權,但卻并不意味著必然行使主權。這種與西方經典主權理論的背離恰恰展現了中國對主權理論的貢獻,即必須區分“主權權利”與“主權行使”,前者基於正義原則,後者基於現實考慮。這種區分的意義就在於,它使得“主權”概念超越了西方的“民族國家”所限定的域限,從而擴張到對“天下”的理解之中。(P416)

如果说与英国交涉时我们采用主权话语,那么与香港本地华人的交流则更多从中国历史、中华民族、中国人和爱国人的角度展开。在与钟士元的谈话中,邓小平同志提出了“爱国者治港”的政治主题:

港人治港有個界限和標準,就是必須由以愛國者爲主體的港人來治理香港。為了香港特區政府的主要成分是愛國者,當然也要容納別的人,還可以聘請外國人儅顧問。什麽是愛國者?愛國者的標準是,尊重自己的民族,誠心誠意擁護祖國恢復行使香港的主權,不損害香港的繁榮和穩定。只要具備這些條件,不管他們相信資本主義,還是相信社會主義,甚至相信奴隸主義,都是愛國者。我們不要求他們都贊成中國的社會主義制度,只要求他們愛祖國、愛香港。(P427)

正是在这样一个宽泛“爱国者”概念的基础上,中央争取到了大多数港人对香港回归的支持。不过在1980年代后期,随着基本法起草过程中广泛的社会动员以及港英政府推行的代议制改革,以李柱铭、司徒华等为首的“民主派”势力崛起。他们既拥护香港回归,又支持香港民主,更支持在内地推动民主化运动。然而,香港政治体制的关键是香港管治权是否能够掌握在“爱国者”手中,这不仅是民主化问题,而是政治领导权问题,是中央与香港特区的关系问题,是能否建构“一国”主权的问题。正是基于此,他对基本法中关于香港政治制度的起草提出了一些原则性要求:

其一,香港的政治制度必須放在“一國”的背景下來考慮。……其二,香港的實際情況就是在“一國”的條件下實行“港人治港”,而“港人治港”這個社會契約要符合“一國”這個基礎性的精神盟約,那就必須落實“愛國者治港”這個政治原則。……可見,香港民主普選問題關鍵在於“一國”的建構,即普選能否確保“愛國者治港”,是否會導致重要與特區政治關係的緊張,是否有利於國家的穩定。香港憲制的核心在於國家憲制。“一國”作爲“兩制”的基礎,就是要强調在主權建構和民族建構中形成的民族獨立與國家强大的精神盟約乃是基本法制度安排的基礎。(P443)

于此,基本法要赋予中央干预香港的必要权力,以防止香港出现危害国家根本利益的事情。概言之,“一国两制”和基本法的核心在于主权,而主权的政治保障在“爱国者治港”,“爱国者治港”是基本法的活的灵魂。

中方的态度是用“爱国者治港”团结最大多数的人,英国政府在这一时期则始终采用外交 + 内政的双重策略来推动香港“独立”或完全自治的政治目标:

外交上,英方通過與中國政府的外交談判給香港自治或實質獨立爭取最有利的外部條件;內政上,利用自身在香港迴歸前擁有的管治權,運用政治力量推動香港政治的民主化,通過代議制改革把香港政權儘可能地交到親英的港人手中,促成香港事實上的“獨立化”。(P456)

香港的回归局势因末代港督彭定康的政改方案而变得更加严峻。1992年10月7日,上任不到三个月的彭定康在其“施政报告”中直接提出了政改方案,其根本目的是推动代议政制,扩大立法会议员的直选成分。作者从后冷战时代的世界格局分析,认为香港此时在英国眼中“已不再是需要交给中国的殖民统治之地,而是成为西方世界与中国展开较量的赌注和筹码,是西方与中国展开意识形态和地缘政治较量的战场”。因此,对于彭定康而言,政改方案不被接受并无影响——因为这本就在他的预期之内;他的全部政治努力就在于刺激香港人的民主化期望,从而将港人绑上自己的战车,作为与北京进行政治较量的赌注。通过推动民主化改革的倡议,彭定康成功地将中英两国之间的政治较量转化为香港市民与中央政府的较量,无论如何,都是双输的结果:

儅英國人最終滿載榮耀撤退的時候,它給香港人留下的除了精神上的挫敗感,更多的是短時期内難以消弭的分歧、不信任以及由此產生的冷漠、敵視、對抗甚至仇恨。香港最終輸掉了關於“民主”的理念和希望,回歸后不僅按照基本法的規定修改了功能界別選舉,而且立法普選要到20年以後才可以進行;而中央則輸掉了好不容易才在香港建立起來的權威、信譽和信任,由此香港人的國家認同建設一直進展緩慢。香港回歸之後,政治發展的每一步都是在這種港人的悲情以及香港與内地相互猜疑和不信任的政治氣氛中緩慢、曲折前行,不少香港精英人士因爲彭定康的政改方案而對中央產生的悲情,至今都沒有完全消除。(P497)

面对香港社会分化的乱象以及立法会通过的改革决议,中央决定“另起炉灶”,宣告原来中英协议中的“直通车”计划流产,按照中英联合声明和基本法的规定,由中国政府单方面筹组第一届特区政府:

1996年1月26日,全國人大香港特別行政區籌備委員會(即籌委會)正式成立,它既是一個權力機構,也是一個工作機構,其主要任務就是籌組第一界特區政府。這是一個按照鄧小平提出的“愛國者”標準所組成的廣氾的愛國統一戰綫,其中最主要的力量就是工商界,其次才是中產專業人士和傳統左派的基層力量。(P519)

经历了1992邓小平南巡讲话之后,中国改革开放的步伐也进一步加快,内地经济持续增长。国际局势在变,香港的形势也在变,港人开始逐渐相信中央会按照中英联合声明和基本法的规定贯彻“一国两制”,对中央的信任度也在逐步上升。然而,这并非意味着没有冲突和敌对,香港的民主化问题也呈现阶段性的发展和运动,其大致可以分为三波:第一波自1925年省港大罢工开始,至1967年反英抗议运动达到高潮,被港英政府残酷镇压;第二波自1980年代港英政府部署撤退计划时启动,至彭定康政改方案公布;第三波自香港回归开始,一直延续到今天。

在这一漫长的历程中,“民主化”始终包含着工商精英与基层大众的利益分配,而由于香港一直处于中英两国较量的夹缝中,回归祖国后又发生结构性变迁,因此前述问题不可避免地与反殖民主义、民主抗共、反对官商勾结等更大的主权政治问题联系在一起。这恰恰说明,香港从来不是一个独立的政治实体,而始终是中国的一部分。此外,民主化问题也与“一国”的建构有关。我们必须坦率面对香港“后殖民时代”的国家认同和心灵建构问题。恰恰是由于基本法所建构的“一国”不足以维持正常的国家治理,中央才被迫采用政治手段和文化认同来弥补国家建构的不足。这些政治问题投射到现实中,形成更加严峻的社会图景:

隨着爭取雙普選的運動推動本地運動興起,街頭政治運動日益取代議會政治,香港民主已經逐漸脫離以基本法為前提的“憲制民主”,發展成爲抛開基本法而呼喚“人民出場”的政治民主運動。這就在2014年的“佔領中環”運動中達到高潮,這場“雨傘革命”與台灣的“太陽花運動”遙相呼應,“港獨”主張不斷膨脹,試圖與“臺獨”勢力互相勾結,成爲美國為遏制中國崛起而精心策劃的兩場“顔色革命”。(P540)

面对这种政治形势,十八大之后,中央治港方针政策进行了大的调整,通过法律的完善进一步确保香港发展中的繁荣与稳定:

(中央)在原來確立的保障香港長期繁榮穩定的基礎上,增加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的表述並將其確定爲中央治港的首要宗旨,更重要的是,在香港開展落實基本法的制度建構,展開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的制度建設。2020年6月30日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2021年3月11日全國人大通過《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完善香港特別行政區選舉制度的決定》,該法律和決定從法律制度上彌補了基本法的不足,一勞永逸地解決了香港推動政制發展所面臨的“愛國者治港”難題,以及由此而來的政治分裂或國家分裂問題。(P542)

法律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后端的处理依据,但前端的认同建构事业却仍旧需要努力。在这种建构中,不止是港人、华人与内地人的身份认同问题,也有香港在新的国际关系、世界体系与中国体系下的定位变化问题。不因应这种客观变化的建构,和忽视主观心灵落差一样,都会带来更多的不可知。

从更加宏阔的文化视角来看,不论是以西藏为代表的传统“边疆”,还是以香港为代表的“新边疆”,乃至更多、更普适性的“边疆”区域,其地理位置的描摹背后都蕴藏着共同的居间性与革命性。居间性指向文明间的交流互动,经济的、文化的、商业的要素借由边疆在双边乃至多边主权实体间流动,革命性则指向文明间的龃龉、变革与勃新。中心会因发展的扩张而至于衰疲,此时“边疆”恰恰构成一种反思的、革新的、调整的要素,吐故纳新、兼容并包,以局部之问题生发整体之应对,并由此催生、激荡出新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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