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2日下午,我给研究生上完课回家,路上有几位刑辩同行联系我,要过来拜访。本想邀请来寒舍吃饭喝酒,但因老人孩子在家,不便多扰,就饭后约在了小区楼下的茶餐厅门口。刑辩律师中有从上海、江苏过来的,也有从北京赶来的,有见过面的,也有神教已久的。没想到这一聊,几至深夜。刑辩律师的聚会,经常会被演变成办案经历的吐槽,尤其是对当下最为棘手而无奈的涉黑案和职务犯罪案件。杜家迁说,民营企业家变成受害群体,是因这些年整个社会在加速黑化,包括官僚阶层。而我认为,黑化的原因,是体制内生的反向激励,做正确的事情得不到奖励,而作恶不但没有惩罚,反而因此得到好处。例子就不胜枚举了。
比如扫黑除恶的初衷是为了巩固基层政权,并把反腐贯彻到最后一公里,但实践中却变成了为完成政治指标,对民营企业家进行掠夺,以弥补地方财政的亏空,完全变味了。这样做的结果,黑扫的不受追究,蒙冤的申诉无门,有产者人心惶惶,整个社会都在内耗。再比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司法部门内查的都是无罪、不起诉、撤诉的案件,根本不查重判被冤的案件,整个导向还是重刑主义,那以后谁还敢有担当?流水线作业没有什么责任,力排众议敢于纠错的反而风险最大嘛。昨天听说鹰潭案在法援律师参与下草草结束了一审,家属委托的张庆方律师根本没有机会介入。庆方算是师兄级了,比我大五岁,高我四级,他博士毕业执业时,我刚好读博士,认识他也有二十年,只是没啥交往,毕竟也不是一个导师。但他干的事情我是佩服的,敢于公开挑战监委的权威,把这类案件各种违法取证以及法检的不作为都公之于众。鹰潭案只是无数监委案件的一个缩影,问题也是普遍存在的,但是纠正却难于上青天。最后我们看到的还是法援律师堂而皇之地鸠占鹊巢,庭审走过场。
我办过很多职务犯罪案件,十几年前在检察院反贪阶段就在办,那时还有无罪案件,比如当年东北某法院副院长贪污案,就是无罪结案的。但监委成立后,无罪太难了。不是说我办的都是贪官案件,恰恰相反,几乎都是体制内的清流。贪官案件认罪认罚没什么难度,我的案件都是被告人不认罪且要求做无罪辩护的案件。而我会见他们的第一句话肯定是,必须实事求是地跟我讲真话,但凡有一句假话,我就不给你辩护了。去年几个案件都有惊人的相似,几乎全是监委以近亲属相威胁逼取口供。不是说近亲属不能抓,但采取各种威胁引诱欺骗的方法就不对了。比如人民银行某直属部门高管案,他不承认有受贿,也查不到任何证据,监委办案人员就骗他说他老婆被留置了,儿子被刑拘了,但实际上都是假的。结果有人托他买生肖金银币的打款,也被当做受贿,谁会以每年定期几万几万地打入他个人工资卡这种方式行贿呢?比如光大银行某副总案件,把白纸黑字签了协议还没到期的借款当成受贿,以近亲属相威胁,同录中隐藏秘密,就是死活不调,案件三年多了还没审完。再比如吉林省银监局某人受贿案,把他小舅子名下的个人财产,其中还有他自己的银行贷款和借款,都当做受贿款,为了搞钱都已经完全不顾事实和逻辑了吗?他老婆去控告,还被抓了当作共同受贿,可是小舅子“行贿”姐夫,怎么连他姐姐都不知道啊!
昨晚在我家楼下的聊天中,有律师说,清官和贪官现在面临一样的风险,清官被整,也会被逼取虚假口供,不管是否喊冤都硬判。贪官被抓,认罪认罚且退赃,判得不高还能在某没收基础上说不定还能保留一部分财产。监委办案就成了概率问题,谁愿意做清官呢?就像山西长治的王某,夫妻俩加起来的所有财产只有几十万,女儿买房都付不起首付,居然能把他十年前买朋友一辆二手车的差价都当成受贿款,还有什么能抵抗得住办案人员的黑化呢?我在云南办理的那个“宇宙最大的黑社会”案件,被告人问过我几次,我规规矩矩做生意,从不参加打架斗殴,坏事一件也没干过,还每年捐资助学,帮助老人孩子,怎么就变成了黑社会了呢?那些侦查时搞刑讯逼供,各种手段折磨我们,搜查时顺手牵羊中饱私囊的办案人员,那些不管事实证据拔高凑数起诉,在庭上睁眼说瞎话的公诉人,难道不是更黑吗?九江案的被告人家属也问过我,我们真金白银借钱给他们,他们欠钱不还,甚至仗势欺人,有钱不还,我们债权人怎么就变成了恶势力,而他们不用还钱,然后现在连本金也被当做“犯罪工具”给办案单位没收了,自古以来都没有这个理啊!到底谁黑谁恶呢?
昨晚的夜谈,记得最后我有一个总结,这些年的法治倒退,摧毁了一些构筑传统社会道德基础的价值观,做好事的没有受到正向激励,做坏事的不仅没有得到应有的惩罚反而受到奖赏,社会资源在基层矛盾-信访控告-程序空转中不断内耗,长此以往拖累经济,导致民生凋敝。而经济的不景气,又加重了一种趋利性执法和司法,进一步摧毁公平正义的基础。对一个人的不公,实际上是对所有人的不公。公平正义是社会最后的防线,一旦破防,那整个社会的黑化只会进一步加剧。我们现在正在这个危险的节点上。危巢之下安有完卵,没有谁是安全的。
了解 自由档案馆 的更多信息
Subscribe to get the latest posts sent to your emai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