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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相存档 / 档案 No.6198

资深野教授|谷爱凌的商业收入需要上交国家吗?上交多少?

档案编号No. 6198
来源作者资深野教授
存档日期2025-02-26
状态原文已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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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媒体一篇报道把青蛙公主谷爱凌推上风口浪尖,报道显示谷爱凌和朱易的训练经费被列入北京市财政预算,光谷一个人一年的训练经费,就多达4700多万元。那在如此高昂的培养成本面前,除了达成米兰冬奥会竞技目标,谷的商业收入是否也要部分返还国家?返还多少?

谷归化以来,关于谷是否和国家签订相关协议目前没有明确的官方报道,但其训练经费被列入财政预算,说明她与国家存在明确的合作关系,包括确认其代表国家参赛,获得后勤资源支持,及可能的商业开发权益分配,以确保国家对其培养、投资可以获得回报。

我们不妨根据以往国内知名运动员案例,对谷的收入分配模式进行猜测。

姚明:在初进NBA时曾被中国篮协要求从收入中抽取50%,依据是国家体委的《国内外有奖比赛奖金、奖品管理暂行办法》。经过谈判,最终姚明每年(特定时期)向篮协缴纳的金额降至税后收入的5%左右。

李娜:单飞后根据与中国网协协议,需要将商业收益的8%和比赛奖金的12%上缴国家。而在单飞前,这一比例曾高达65%;

朱婷:年收入的28%上交河南体育局和排球协会,另有10%给她的经纪团队,自己到手约60%。

基于以上案例,谷爱凌的商业收入返还国家比例在5%-50%左右都有可能。以2024年为例,谷的商业收入2200万美元,约合1.58亿人民币,其中奖金部分忽略不计,99%收入主要来自场外代言,那上交国家的部分则为750万-7900万元。但如果要以税后收入来算,尤其是美国税后收入的话(谷作为归化运动员,极有可能存在事实上的双重国籍,虽然中国不承认双重国籍,但这不影响灯塔国对其公民进行全球征税),谷要扣除不菲的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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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deepseek得知,按联邦税和州税(加州)政策,谷个人粗算要扣除约15%-25%的税款,年度税负约300-600万美元区间,我们取高者600万美金,那谷个人税后收入在1600万美元左右,即1.144亿元人民币。

以此为基数,谷返还中国管主管部门的收入应为税后(美)收入的572万(5%)到5720万(50%)人民币,后者足以覆盖对其个人训练保障的财政投入。

简言之,虽然投入个人训练保障的财政预算成本高昂,但以谷的竞技水平和商业价值,高风险带来的也可能是高回报,就看相关协议里约定的是不是单纯要以商业开发收入分配来衡量这个回报价值。

当然,如果能顺利或超额达成竞技目标,不排除谷的收入上交比例会相应减少(反之谷应予以返还,类似对赌性质),毕竟其所带来的国家荣誉和体育推广贡献是无法用金钱来衡量的。

※ 以上,信息皆来自公开报道,不构成任何恶意揣测,如侵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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