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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nsored News / Archive No.16927

New Youth LaJeunesse | Shenzhen, please do not indulge in this intimidation of 1.1 billion non-smokers

Archive No.No. 16927
Source authorNew Youth LaJeunesse
Archived date2026-04-27
StatusOriginal deleted

昨天下午,博主@来杯姬尾酒 发帖,称自己在深圳某公交车站台制止一位男性吸烟,因礼貌的语言劝告无效,反而遭到对方的辱骂,于是博主使用饮料将他手上的烟头熄灭。该男子暴起,不仅继续辱骂博主,还捡起装有饮料的瓶子,往博主的身上和脸上砸。

博主选择报警。然而,深圳警方反而称博主用饮料浇灭烟头的行为涉嫌侮辱,如坚持处罚吸烟男性,博主也需面临行政拘留5天,并且在“配合调查”“治安传唤”的情况下,要求博主换上蓝色套头衣服,并对博主进行裸检。

除此之外,该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还发表了“监控我们看了,其实我也抽烟”“我们内部讨论了一下,公交站应该不算禁烟范围内”等不当言论。

之前有一句口号,说文艺工作者一定要有文化,我深以为然。以此类推,新闻从业者一定要有新闻底线,执法人员也一定要守法懂法。不然,岂不是非常荒谬吗?

以下分析,基于博主的陈述均为事实的前提。截至本篇文章发出前,并未看到深圳公安做出任何澄清和回应。

如果该博主陈述有偏误,希望深圳公安公开执法记录仪视频,接受广大人民群众合法合理的监督,让公务执法在阳光下发生。

如果博主陈述均为事实,这绝不仅仅是粗暴执法,这是对法律尊严的践踏,是对11亿不吸烟者的公然恐吓。

对案件事实认定的根本错误

首先,必须厘清一个前提:公交站台到底能不能抽烟?

根据 《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明确规定了“公共交通工具室外站台和等候队伍所在区域”属于室外禁烟场所。2026年1月,深圳交通执法部门在公交站台处罚过吸烟者。该男子在公交站台吸烟,是明确的违法行为。

然而,执法人员竟然说出“其实我也抽烟”“公交站应该不算禁烟范围内”等言论。作为一名执法者,对本地法规如此“不熟悉”,甚至以“我也抽烟”这种流氓逻辑为违法者开脱,这不仅是不专业,更是对法律的亵渎。

而该男子在博主善意劝阻的情况下,对其进行辱骂,后续还使用饮料泼砸其身体和面部,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以上行为均被监控视频记录下来,执法人员却无视监控内容,对事实进行刻意歪曲。

而根据博主的陈述,执法人员并未对该男子的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和追责。

公民拥有制止即时违法行为的合理权利,这是法律赋予的自我保护和公共秩序维护权。该博主在公共场所制止吸烟,在劝阻无效后,使用饮料浇灭烟头的行为,主观上无伤害、侮辱故意,客观上仅针对燃烧的烟头,属于公民对违法行为的正当劝阻,不应构成任何违法。

此外,正值深圳禁烟新条例发布不到一个月,执法人员应当以正确的引导和公正的执法实践,鼓励公民合法参与禁烟监管,而不是将这类行为粗暴地判定为“涉嫌侮辱罪”。

执法人员以刑事罪名恐吓、胁迫受害者人,涉嫌执法恐吓、滥用职权。

人身搜查的严重违法和人格侮辱

如果说案件定性可能存在“认知分歧”,那么后续的执法程序则是赤裸裸的违法与羞辱。

博主作为报警人、受害人,公安机关无权对其进行治安传唤。而如果博主是为“配合调查”前往警局,公安机关也无权对其实施强制人身检查。

在人身检查的过程中,执法人员要求女子趴在墙上、脱光衣服进行全身检查,属于法律明确禁止的“侮辱人格、有伤风化”的检查方式。

强制要求高度近视的博主摘除眼镜,使其完全丧失视觉能力,违背执法文明和人道主义的原则。

在候问室中,拒绝被传唤人员如厕、需要药物、躺卧休息等合理诉求,剥夺了公民基本生活权利,属于严重践踏公民基本人权、滥用执法职权。

以上行为,不仅缺少人道主义关怀,还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公安机关办事行政案件程序规定》《人民警察法》《公安机关适用继续盘问规定》等。

为人民服务:请还深圳一个有温度的法治环境

这让人不禁想问:这样的执法,是对11亿不吸烟者的公然恐吓吗?

如果每一个在公共场合劝阻吸烟、维护环境的好市民,最终面临的都是拘留威胁和脱衣搜身;而违法吸烟、寻衅滋事者却能得到警方“我也抽烟”的同情,那么法律的正义性何在?这不仅是在恐吓行使监督权的公民,更是在摧毁“深圳”这两个字所代表的文明与法治形象。

深圳,不仅是经济特区,更是众多国际友人了解中国的窗口,也即将迎来重要的国际会议。一个文明城市的形象,不仅仅在于高楼大厦,更在于法治的公平和执法的温度。

首先,执法者必须懂法、守法。在深圳控烟新条例发布不久,我们看到的应是执法部门对禁烟工作的严格落实,而不是执法人员信口开河称“公交站不禁烟”。执法人员应做法律的守护者,传递正义与关怀,而不是做违法的保护伞。

其次,程序正义必须维护。呼吁深圳公安公开执法记录仪视频,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如果博主陈述有误,请用证据澄清;如果属实,请还受害者一个公道。

法不能向不法让步。希望深圳能用公正的复查结果告诉所有人:在这个城市,制止违法吸烟的英雌不会沦为阶下囚,而滥用职权的执法者也不会逍遥法外。

去年年初,我刚来深圳,下飞机之后,看到机场大屏上赫然写着“来了就是深圳人”。这句标语所蕴含的包容、开放的理念,吸引着一批又一批的人来到这里,参与特区建设,实现人生梦想。

请不要让个别人的违法失当行为,寒了所有守法市民的心,更不要让“来了就是深圳人”的温暖口号,变成“劝阻吸烟就进拘留所”的黑色幽默。

备注:文中许多法律相关的分析,除了查阅网络公开资料外,还参考了小红书的一位博主。她原文写得非常详细,抽丝剥茧,引用了大量的法律规范和法条细则,但是在我第一时间保存下她的分析之后,她的帖子就消失了,因此无法对其进行署名。如果你能看到这篇文章,请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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