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 | 十三姐
2011 年,一個患有精神分裂症的工科女碩士從家中走失,被家人找到時已經是 13 年後,官方通報裡敘述她這 13 年的經歷是「被某鎮居民張某收留」。
不僅用了「收留」,還有報導稱「收留者憨厚老實」。
到底這個筆者是怎麼好意思打下美化罪行的這行字的,我的前額葉都抽筋了。既然這樣,你何不再描述一下他生活困苦,奮發圖強,把人設做足,把「好人好事」寫清楚。
一個走失的精神分裂女性,13 年來都一直沒有尋親的能力,卻在遇到一個大好人之後有了愛與生育的能力。
憨厚老實的男人拯救了一個流浪的、危機四伏的、身份不明的女碩士,是不是就差全國人民給他送面錦旗,再上個「感動中國」了?

更不可思議的是,據說那位好心人當初「撿」到女碩士的時候,也報過警,可是因為她精神失常,沒辦法正常溝通,於是那次「報警」就不了了之了……
根據我的記憶,2011 年不是什麼舊社會了吧。那一年國頒布公共場所禁煙令、殲 20 試飛成功、《新聞紀實》在央視 13 套開播,京滬高速鐵路通車……全社會的文明程度和人民素質飛速提升著,科技力量和治安實力都不容小覷,然而,當地的帽子叔叔遇到一個走失女性,居然沒有一丁點能力去調查和安置她。
她是有精神問題,可你們沒有精神問題啊!
我盲猜一下,那位「好心人」也曾問過女碩士「你是誰,從哪裡來,到哪裡去」……但是精神病患者是真沒辦法解答這些哲學問題,於是,「好心人」就更「好心」了,既然報警不成,問也沒用,乾脆「留下來給我生孩子」。
神奇的是,在「戶籍身份比天大」的我國,這家人愣是讓這個不知來路和去路的女碩士安穩生活了下來,當了「黑戶」13 年,並且還生了孩子。
其間經歷了 7 次人口普查,也愣是沒發現這裡有一個說不清身份的女性。
當地沒有一個人哪怕有一丁點地懷疑這叫「非法拘禁」,也沒有人懂「精神病人性權也受保護」。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條,對於明知是精神病人而與其發生性行為的,無論是否使用暴力或脅迫手段,均應以強姦罪論處。
看明白了吧,就算人家沒有拒絕或反抗,這個「好心人」與一個不認識的精神病人發生性關係,至少已經能定個強姦罪了!
怎麼就還能用「收留」和「憨厚老實」去美化?

咱就是說,震驚之餘我們能不能呼籲一個小小的規定,就是「撿到人必須還回去,還不了的必須交給國家,實在交不了的也不能自己霸佔」,大不了你哪撿的放回哪去不行嗎,人家的家人自己會找的。
又不是撿到一隻流浪狗流浪貓,帶回去收留了,管吃管喝,人家還要稱讚你善良慷慨有愛心。
撿了個大活人,哪怕有精神分裂,哪怕報警也沒處理好,那至少帽子叔叔一個電話就能叫來精神病人該去的地方,她可以接受治療,等待家屬認領。
而不是這麼隨隨便便被「老實人」直接「收留」。
再說了,這是怎麼個「收留」法?生了那麼多孩子。
這是專挑「生育適齡女性」撿的嗎?外面要是看到個精神失常的迷路的大媽或大爺,他也會這麼好心嗎,這麼願意「收留」嗎。
現在她的大兒子已經 12 歲了,掐指一算,加上懷孕的那一年,這是從「收留」的那一年就懷孕了。
一個患有精神疾病的女性,長期不進行治療,還不知道在這家陌生的「好心人」家裡經歷了什麼,現在病情愈發嚴重了才想起來尋親,是不是精神病人領取的國家補貼不夠用了?反正有兒有女了,不想再收留這個久病纏身的女人了?
說白了這不就是非法拘禁+誘拐+強姦嗎,到底哪一條對不上。
如果這事兒真能以「收留」定性,那我只能說,女孩子們以後自求多福吧。
一不小心被什麼「好心人」給「撿」到,把你折磨成精神病,然後說他自己是大發慈悲「收留」了你……
不敢想,這麼不敢想的事現在已經切切實實發生了。

針對女性的惡性事件真的比較容易被很多經過「美化」的東西掩蓋,尤其是只要一和精神疾病扯上關係,對女性無論做什麼都好像是在「施捨慈悲」一樣的。
所以精神疾病這把快刀可以成為犯罪者最有利的武器,以此來獲取他們想要的東西,最主要的就是掠奪這些女人的性同意權和生育權。
如果個男的有精神疾病,他們恐怕是打死都不會「好心收留」的。
農村的法治意識居然這麼落後,我很難理解,但卻又覺得在情理之中。我敢說這個地方的很多女人都知道這個女碩士是怎麼被「收留」的,但她們都不說,也沒人敢管。
所以這位悲催的女碩士走到今天這一步,不只是那個「好心人」一個人的「好心」,恐怕是整個環境裡「好心人」很多。
面對這樣的「定性」,真的讓人感覺非常心寒,可能從此以後我看「收留」和「憨厚老實」這倆詞都要 PTSD 了。
只能說,所有女孩的父母們真的看好自己的孩子吧,提前給她們進行足夠的教育,知道一下社會上的某些陰暗角落裡什麼都有可能發生,所以要愛惜自己,提升防範意識,保持身心健康,也不要搞什麼特立獨行的遠遊,安全永遠是第一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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