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來源:網路)
(中國寧夏銀川-8/24/2024)據悉,寧夏銀川市金鳳區的幾位基督徒在一起聚集時,遭到當地政保和公安的衝擊,4位基督徒被控“擾亂社會秩序罪”,其中2人被行政拘留7天,另外兩人被行政拘留10天。行政拘留到期後,馬彥再次被金鳳公安分局以涉嫌組織非法聚集罪刑事拘留。
2024年8月9日下午4點左右,馬彥等不到10位基督徒在銀川市金鳳區一間民宿聚會過程中,被金鳳區公安分局政保和派出所民警等衝擊,其中有2位弟兄被以擾亂社會秩序行政拘留7天,馬彥和另一位弟兄被以擾亂社會秩序行政拘留1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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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川市公安局金鳳分局在8月10日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書稱:現查明2024年8月9日15時許,我局民警在工作中發現銀川市金鳳區正源街金鳳萬達C座鑫瑞酒店 1712房間有人進廷看清眾數活動。我局民警到該酒店發現馬座。“在非宗教場所借宗教名義開展基督教非法聚會活動,擾亂了正常的社會秩序,經金鳳區宗教局認定為非法宗教活動。”
以上事實有違法行為人馬彥陳述和申辯;證人筆錄;檢查筆錄;辨認筆錄,提取筆錄 等證據予以證實。
綜上所述馬彥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的違法行為成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三條第一款第(二)項之規定,現決定對馬彥處以行政拘留十日。執行方式和期限送銀川市拘留所執行,執行期限為2024年8月10日至2024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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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年8月20日行政拘留期滿,馬彥收到了金鳳公安局的解除行政拘留通知書。然而,在同一天,馬彥又收到了金鳳公安局發出的“刑事拘留通知書”,罪名是“涉嫌組織非法聚集罪”,於是馬彥剛從拘留所釋放出來,又馬上被羈押在銀川市看守所。

這是近年為外界所知的發生在寧夏的第二起基督徒被控“涉嫌組織非法聚集罪”罪名的教案。另一起發生在2021年12月5日寧夏石嘴山惠農區磐石教會,磐石教會在惠農區水廠一處偏僻的平房主日敬拜時,遭到當地國保、派出所及宗教局的衝擊。第二天,警方以“擾亂社會秩序”為名對耿則軍傳道處以行政拘留 15 天的處罰;耿則軍傳道的妻子郝英和另 5 位信徒被警方行政拘留 10 天後取保候審。耿則軍傳道在結束行政拘留兩週後,於2022年 1 月 4 日再次被傳喚,警方以涉嫌“組織、資助非法聚集罪”刑事拘留他;2022年1 月 25 日,耿傳道被正式逮捕,罪名是涉嫌“組織非法聚集罪”。2022年7月13 日,石嘴山市惠農區人民法院以視頻的形式對耿則軍傳道涉嫌“非法組織聚集罪”一案進行了審理,耿傳道在看守所接受了審理。2022年8月11號一審判決結果:耿則軍傳道被判處一年三個月的有期徒刑。8月20號耿傳道提起上訴,11月7號拿到判決書: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2024年8月24日,馬彥的家人發出一封代禱信披露了馬彥等被拘留的消息。代禱信說,憲法規定了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基督徒聚會不是非法聚集,更沒有擾亂社會秩序。請各位主內肢體迫切為銀川的教會代禱,為被囚的馬彥弟兄代禱。
( 對華援助網特約記者檸檬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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