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9-18 新入庫:提出問題的人,又率先被解決了? X RSS
熱點追蹤 / 檔案 No.18205

竹不倒|提出問題的人,又率先被解決了?

檔案編號No. 18205
來源作者竹不倒
存檔日期2026-09-18
狀態追蹤中

廣東汕頭,男子趙某發現部分路段井蓋沉陷,就自費購買白漆,在70多個井蓋上畫了白圈,提醒過往的行人和車輛注意。

第二天,他就被當地的城管找上了,對方警告他,本來是要報警的,念在你也是好心,現在去把所有的白圈一個個擦乾淨,這件事情就算了。

可憐的趙某從當天下午開始清理工作,無奈畫圈容易清理難,直到昨天下午,才清理了70多處井蓋的一半。

果然,比起解決問題,還是“解決提出問題的人”要簡單得多。趙某標記的井蓋平均沉陷達到4厘米,而根據當地“窨井蓋安全管理工作指引”規定,超過1.5厘米就屬於二級安全類隱患風險。

既然那些井蓋早已達到了需要整改的標準,那趙某提出的問題又有什么錯呢?

他錯就錯在,解決他這個刺頭,比解決70多處井蓋的沉陷,要簡單太多。他錯就錯在,標記了一份從未被標記過的“賬本”出來。

這賬本每天掛在那裡,有些人自然坐立難安。

本來嘛, 一個沉陷的井蓋,只要沒人標記,那它就是一個“尚未發現”的普通路面設施,不必進入維修流程。現在呢,它被趙某標記了,那它就變成了一個“已暴露”的管理缺陷,必須被“處理”。

除非,把標記擦掉,並且讓其他人不敢再次標記。

這也是解決趙某這樣的刺頭,所具有的“連帶好處”。即,殺雞儆猴。下次當地再出現這種公共隱患的問題,市民就不敢多嘴多舌了,而只能默默選擇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堪稱一箭雙鵰之舉,何樂而不為。

所以,趙某畫的是圈,城管看到的是他的“罪證”;趙某想讓人看見危險,城管想讓人看見“誰在惹事”。一個用白漆標記地面的坑,一個用權力標記不聽話的人。

當然,明面上城管局給出的是另外的理由,趙某擅自塗改,影響市容市貌。

這是個極其諷刺的理由,尤其對比上趙某的本意。

趙某眼裡,和我們大部分其他普通人一樣,白圈,是一種表達“危險”的公共警示。它的意義的大與小,完全依附於井蓋這個東西本身的物理狀態。

可城管局呢,他們眼中能看到的,會在意的,所關注的,僅僅只是誰畫的?在哪畫的?以及有沒有審批。

一種微妙的感覺,他們真正要處理掉的,是一個普通人對危險的“解釋權”,而不是趙某畫的那個圈本身。這意味著,在公共空間裡,只有官方授權的意義,才允許存在。普通人自己自發生產的、判斷的、理解出來的“意義”,毫無意義。儘管它指向了真實的、需要處理的風險。

所以,讓趙某去把他畫的白圈擦掉也是有必要的,這是一種權力的宣示,用趙某的服從性表演來體現出來。

讓別人看看,“你多管閒事的样子,很難看。

沒有吵沒有鬧的趙先生,拿著工具,頂著太陽,一點點擦掉井蓋上的白圈,這簡直是令人窒息的畫面。稍微有人性點,你還不如罰個他兩百塊錢給他一個痛快。他在街道上這種持續性擦圈,每一分鐘,都是煎熬。

同時,每一分鐘,都是在給路人刷新警告。因為每一個路過時看到趙先生蹲在地上擦圈的人,都會在內心中感到悲哀的同時,放棄下一次的“多管閒事”。

換句話說,你讓趙某蹲在路邊上擦掉白漆,實際上他不止是在擦掉白漆,他還擦掉了自己以及其他市民,作為普通人對這座城市僅剩的那一點“多管閒事”的勇氣。

突然想起奧威爾在《1984》裡的那句話,普遍欺騙的時代,說出真相是一種……額,我還是用自己的話來說吧:當一個人因為指出問題而受罰時,那麼最荒誕的畫面已經提前出現:問題本身,反而被赦免了。


探索更多來自 自由档案馆 的內容

訂閱即可透過電子郵件收到最新文章。

本文為檔案存檔,版權歸原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檔案編號與本館地址。

別讓下一篇文章消失在你眼前

域名可能被封,訂閱是找到我們的最穩方式。新檔案入庫即時送達。

適用電子郵件訂閱網站

輸入你的電子郵件地址訂閱網站的新文章,使用電子郵件接收新通知。

主域名無法訪問時請通過 X 或 RSS 獲取最新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