賀雪峰|精準扶貧為何陷入形式主義?!

賀雪峰,男,1968年6月生,湖北荊門人,法學博士,武漢大學社會學院院長,武漢大學中國鄉村治理研究中心主任,教授,博士生導師,華中科技大學特聘教授,是「華中鄉土派」的代表人物之一。

賀雪峰:精準扶貧為何陷入形式主義作者 | 賀雪峰來源 | 中關村產業升級研究院
在調研的七個村,五年扶貧,除了誤識為貧困戶的非貧困戶以外,真正貧困戶的狀況並無改變。——賀雪峰

2023年12月到H省兩個縣兩個鄉鎮七個村調研,特意關注了精準扶貧,有一些有趣的發現。

貧困村與非貧困村

S縣H鎮H村是非貧困村,全村有脫貧戶35戶,76人,其中15戶為低保兜底戶,12戶為五保兜底戶。2016年建檔立卡貧困戶共有42戶,其中有七戶五保戶去世,就還剩35戶。也就是說,35戶脫貧戶中,有27戶為低保戶和五保戶,僅僅只有8戶為非低保和五保的脫貧戶,即全村建檔立卡貧困戶中,只有8戶不是通過兜底來脫貧的。

2016年至2021年五年時間,H村村幹部幾乎所有時間都用在扶貧上面,縣公安局為H村貧困幫扶單位,縣公安局安排三位工作人員按每週五天四夜駐村幫扶,村幹部和幫扶縣公安局幹部白天到農戶家走訪,宣傳政策,十八項可以為貧困戶提供資助支持的上級政策幾乎所有人能倒背如流。按規定晚上村幹部要與幫扶幹部夜商幫扶措施。雖然已經脫貧了,但仍在觀測期,所以上級仍然要求幫扶幹部每週五天四夜駐村。2023年12月的一個下午我們正在H村訪談,突然有車開過來,說是縣委組織部駐村辦來查崗,好在幫扶幹部都在村部與我們座談。

W村也不是貧困村,全村565戶,2711人,全村有脫貧戶23戶、50人,其中低保兜底脫貧的12戶,五保戶7戶,非低保和五保戶的脫貧戶只有4戶。之所以低保兜底,是因為這樣的農戶家庭有重病重殘人員,家庭缺乏勞動力,只能低保兜底了。

與W村經濟條件完全一樣的鄰村L村,也有500多戶,2000多人,被上級確定為貧困村,貧困村貧困人口必须要達到10%,因此,L村貧困戶就有50多戶,200多人。因為被確定為貧困村,扶貧期間,上級向L村投入2000多萬元建設基礎設施。實際上,所有被上級定為貧困村的村莊,都獲得了上級大量資源投入,貧困村基礎設施大大超過非貧困村。

鎮人大主席說,2017年到2021年鄉村所有工作都是服從和服務於脫貧攻堅的。實際上縣裡主要工作也是服從和服務於脫貧攻堅的,僅僅為貧困村建設基礎設施就不僅掏空了縣財政,而且絕大多數縣都因此負債累累。

鎮人大主席說,按政策話語和上級想法,精準扶貧的一個重要方面是激發農戶內生動力,介紹農村勞動力外出務工。實際上,有勞動能力青壯年農民早就出去務工了,留在村莊沒有外發務工的,要麼是家庭沒有勞動力,要麼就是勞動力重病重殘,對於沒有勞動力的農戶,除了兜底沒有別的辦法。農戶家庭只要有一個勞動力進城務工,其務工收入就足以擺脫貧困,因此就不是貧困戶。

Q縣S鎮A村共有420戶,1790人,全村耕地3875畝,人均兩畝地。在A村種地是可以賺錢的,2023年12月我們調研時,當地耕租金最高竟然達到了1500元/畝,一戶10畝土地,一年租金就可以有1萬多元以上。自己耕種收入肯定更多。

A村被上級劃定為貧困村,共有90戶,270人為建檔立卡貧困戶,其中脫貧戶為90戶,270人,脫貧戶中低保戶為42戶79人,五保戶15戶15人。A村脫貧人口中,有33戶176人為非兜底脫貧戶。因為A村是貧困村,扶貧期間上級投入2600萬元建設基礎設施。

B村為非貧困村,有698戶3681人,其中建檔立卡貧困戶為41戶96人,全部脫貧,脫貧戶中低保戶有52戶89人,五保戶9戶12人。非低保和五戶的脫貧戶為負數,人數也是負數,不可思議。

D村418戶1672人,建檔立卡貧困戶71戶207人,脫貧戶同上,低保兜底脫貧36戶46人,五保戶8戶8人,

C村735戶2956人,建檔立卡貧困戶58戶136人,脫貧戶同上,低保兜底脫貧戶39戶68人,五保戶18戶18人。

我在Q縣S鎮調研的這四個村,A村和D村都是貧困村,B村和C村不是貧困村,從我到四個村的調研來看,無論是人均耕地,還是住房建設,四個村的經濟發展和村民富裕狀況完全沒有差異,之所以會有貧困戶與非貧困村,是因為上級給S鎮分了9個貧困村指標,24個村中隨機選出了9個貧困村。

按貧困村的要求,貧困人口要佔全村10%以上,A村建檔立卡貧困人口為270人,除以全村1790人,為15.1%,D村207÷1672=12%。

B村貧困發生率為96÷2681=3.6%。

C村貧困發生率為136÷2956=4.6%。

再來看四個村莊中通過低保、五保兜底人口佔比情況:

A村:(79+15)÷1790=5.3%

D村:(66+8)÷1672=4.4%

B村:(89+12)÷2681=3.8%

C村:(68+18)÷2956=3.0%

如果找到四個村全部低保+五保人數的數據就會有更有趣的比較。

從S鎮四個村的情況來看,非貧困村的B村和C村幾乎不存在兜底以外的脫貧戶。而從A村和D村看,大約2/3的脫貧戶為非兜底脫貧戶。

同樣的經濟條件同樣的市場條件,為什麼不同村會有如此差異呢?

就業扶貧和產業扶貧沒意義

我們來對S縣H鎮和Q縣S鎮精準扶貧情況進行分析。

按調研兩個鄉鎮的鄉村幹部一致說法,農戶家庭是否貧困其實很容易識別,就是有勞動力家庭就不應當是貧困戶,沒有勞動力或勞動力重病重殘(出車禍等)農戶就是貧困戶。在市場唾手可及,勞動力只要進城幾乎不可能找不到工作的情況下面,當地幾乎所有青壯年勞動力都進城務工去了。一個家庭只要有一個勞動力進城務工,再加上農業收入,這個家庭就不可能是貧困戶。同樣,如果家庭沒有青壯年勞動力,或勞動力重病重殘,這個家庭就缺少收入來源,就一定要納入到特困救助,即要麼低保,要麼五保,也就是通過社會保障兜底了。

對於沒有勞動力的家庭,任何扶貧辦法都是無效的,比如安排外出務工當然不可能,進行產業扶貧,這些缺少勞動力的農戶家庭往往也是缺少生產能力和市場能力的家庭,發展產業的成功率很低。在一般農戶發展產業都容易失敗的情況下面,讓沒有勞動力農戶發展產業,幾乎沒有不失敗的。兩個鄉鎮調研已證明,沒有勞動力貧困戶發展產業很少成功案例。

為了讓更多貧困戶有就業機會,S鎮九個貧困村,每個貧困村投資一百多萬元建了扶貧車間,要求來扶貧車間的企業必須按投資5%的租金租用,且要至少安排15名貧困戶勞動力就業,結果九個扶貧車間僅僅租出去四個,且租金都只有幾千元,還無法安排就業。問題是,沒有勞動力的貧困戶,就是有就業機會也沒辦法就業。有勞動力的農戶,勞動力到縣城務工,收入要遠高於村莊扶貧車間,他們為什麼要留在工資很低的村莊扶貧車間就業呢?

沒有勞動力或家庭有重病重殘人員,這樣的家庭或個人納入貧困戶,並通過社會保障兜底,沒有人有異議,關鍵是,不可能通過鼓勵外出就業和發展產業來擺脫貧困。這是在建檔立卡時就應當特別清楚的事情。實際上,在調研的兩個鄉鎮,當地做法更加精準,即農戶家庭中有重病重殘人員,產業扶貧就業扶貧都是沒有意義的,只有兩種情況可以擺脫貧困,一是重病重殘人員病治好了,變成了正常勞動力,二是去世了,家庭沒有拖累,這個家庭也就脫貧了。無論那種情況,就業扶貧和產業扶貧都是沒意義的。

有勞動力的農戶家庭,因為存在普遍的市場就業機會,根本不需要再由扶貧工作隊來幫忙找就業機會,更不需要在村莊創造所謂就業機會,這純屬浪費財政資源。至於為什麼貧困村會有大量有勞動力的貧困戶,原因無他,就是這些有勞動力的貧困戶屬於識別不精準,將非貧困戶識別為了貧困戶。之所以識別不精準的原因,是上級下達貧困村必須有多高貧困發生率,既然被上級定為了貧困村,就只好將很多有勞動力的非貧困戶納入到建檔立卡貧困戶中。

貧困戶狀況並無改變

實際上,調研兩個鄉鎮七個村中,非貧困村的情況比較正常,就是建檔立卡貧困戶幾乎都是沒有勞動力的低保戶和五保戶,有勞動力農戶納入到建檔立卡貧困戶的極少。所以,完成脫貧任務後,沒有勞動力的脫貧戶仍然靠低保和五保來兜底脫貧。只有個別建檔立卡貧困戶不再依靠社會救助來兜底脫貧,比較典型的有兩種情況:一種是家中重病家人去世,家庭不再承擔高額醫療費用,所以脫貧了。二是家中大學生子女大學畢業參加工作了。

而之所以貧困村有那麼多有勞動力農戶納入貧困戶且通過精準扶貧後不再依靠社會保障兜底脫貧,是因為這些有勞動力農戶本身就不應當納入貧困戶,是誤識別為貧困戶的,是為了完成上級要求貧困村的貧困發生率而納入到貧困戶的。對這些假貧困戶的扶貧是沒有意義的浪費資源。

也就是說,除個別情況以外,在調查的兩個鄉鎮七個村,村莊真正貧困戶是沒有勞動力的家庭,或勞動力重病重殘的農戶家庭,這樣的家庭無論用什麼扶貧辦法,最後仍然要靠社會保障兜底來脫貧。而有勞動力的家庭一般來講就不可能是貧困戶,如果誤識為貧困戶進行扶貧,就是完全錯誤的,是浪費資源。

這樣一來,在2016年建檔立卡和2021年宣佈脫貧的五年時間,調研的兩個縣七個村,除誤識別為貧困戶的非貧困戶不要靠社會保障兜底脫貧以外,其他沒有勞動力的真正貧困戶幾乎全都依然要靠社會保障兜底來脫貧,與扶貧前沒有差異。

就是說,在調研的七個村,五年扶貧,除了誤識為貧困戶的非貧困戶以外,真正貧困戶的狀況並無改變。而這五年,為精準到戶到人的精準扶貧,佔用了縣鄉村幾乎所有的行政財政資源,這些資源大多數都浪費在不應該做的無限複雜的為迎接檢查和符合邏輯的形式主義上面了。本文寫於2024年1月1日。


探索更多來自 自由档案馆 的內容

訂閱即可透過電子郵件收到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