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看到朋友圈有人转发在骂下面这条新闻里的法官,5年时间,终于帮老人讨回700元薪资。我说句实话,尽管事情本身很讽刺,可是还真不能把责任全推别人法官身上。
至于说,这种事情发出来搞笑吗?
你再想想,就算之后被迫删除,但是发出来是不是比不发出来要有效果得多?
比如说有个记者被抓了,其实你可能在那天之前根本不知道有这样一名记者,以及他做了哪些事(很多他举报的大官都陆续落马了)……但在他被抓之后,所有事情你都开始慢慢了解到。这可能是那位记者这辈子力度最大的一次报道,当然效果和影响也是。
所以,有些报道,本身就不是为了好看,而是为了让问题存在于公众视野里。

这件事儿我昨天其实就在短视频平台上看到了,自然也感到讽刺和荒缪,但同时也知道换个其他地方或者其他法官,说不定宁愿从哪里扣个700块出来还给老人,也懒于去一步步的实操。
为什么这么说?原因很简单,帮老人要回这700块钱的代价,已经超过这700块钱本身了。而当一件事“完全合法”,却“极不划算”时,它就会自动从制度的优先级里消失。
立案要成本,调解要人力,就连执行一步步的流程都得大费周章。简而言之,性价比太低。所以换个地方换个法院,可能别人要么干脆不理或者是踢皮球,要么就直接从其他地方扣个700块钱出来给你。
而且,就算认真对待。700块钱,也不足以构成刑事风险,法院对欠薪的包工头能做的非常有限。
反之包工头对此则占据“天然优势”:你爱告就告,反正也不多,就赌你老人折腾不起。
你要多次找相关部门的人沟通,要反复跑部门,要等待、被拖延,遇到昨天那种柜台上能收1600多万贿赂,给钱就办事,不给钱就不办事的家伙,这个拖延的时长还得再翻个几倍……这些问题,才是敢欠老百姓工资的那些人的底气来源。
所以要说这件事讽刺、可笑,那得有个前提:当它是现实里最差劲的情况时。
但现在,它是吗?
如果它不是,甚至恰恰相反,而我们还要把所有情绪都砸向具体的那位法官,反而会把真正的问题遮住。


所以借此事最该提出来的问题,并不是事情里的法院和法官,而是那些在这类事件上,因为性价比、因为各种阻碍而不愿意把目光放到那些被欠薪的底层人身上去的法院和法官。
换句话说,就700块钱的欠薪,他们还好像打了胜仗一样,帮老人要了回来。可那些被欠几万的,甚至十几万的,地方上的法院和法官们愿意用尽手段和办法,帮他们把钱要回来吗?
很多都是不愿意的。有的是因为欠薪的人跑路了,有的是因为破产了,还有的搞一手财产转移等等。反正就是困难重重,阻碍不断,于是放弃的超过坚持的。
说到底,把目光多往底层老百姓身上放一放,多去做那看似微不足道的小事,才是当下非常稀缺的品质。帮人要回5年前的700块血汗钱,700是少,可比起每天在转发伊朗警告美国、朝鲜警告美国、胡塞武装警告美国这种远方的新闻,哪个更有意义。
而且话说回来,山东法治报难道意识不到花5年时间帮老人讨回700元薪资的行为,不仅不会带来好感,反而还会引来争议、招来讽刺吗?我想他们是知道的,至于为什么还是要坚持发出来,可能是因为,目前而言,这种看似讽刺的情况,实则并不讽刺。
你笑他们只要回700元,要不回那种70万的,上百万的。可问题是,能帮老百姓要回700块欠薪的法院和法官,现实层面里又有几个?
如果能被坚持到底的,往往只有这种“小得不能再小的正义”。那么,纵使看上去再可笑,实际上也弥足珍贵。并且更大的正义,也必须有这个作为基础。
小事都做不好,还想做大事?同理,700块钱他们都没法帮老百姓要回来,你指望突然就能帮后者要回70万?
再退一步说,我们觉得讽刺且无意义,可对那位终于拿到700元欠薪的老人而言,他也会这么认为吗?如果当事人并不这么看待,至少说明这种情况,多多益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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