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不倒|其實沒那麼可笑!

看到朋友圈有人轉發在罵下面這條新聞裡的法官,5年時間,終於幫老人討回700元薪資。我說句實話,儘管事情本身很諷刺,可是還真不能把責任全推別人法官身上。

至於說,這種事情發出來搞笑嗎?

你再想想,就算之後被迫刪除,但是發出來是不是比不發出來要有效果得多?

比如說有個記者被抓了,其實你可能在那天之前根本不知道有這樣一名記者,以及他做了哪些事(很多他舉報的大官都陸續落馬了)……但在他被抓之後,所有事情你都開始慢慢了解到。這可能是那位記者這輩子力度最大的一次報導,當然效果和影響也是。

所以,有些報導,本身就不是為了好看,而是為了讓問題存在於公眾視野裡。

這件事兒我昨天其實就在短視頻平台上看到了,自然也感到諷刺和荒謬,但同時也知道換個其他地方或者其他法官,說不定寧願從哪裡扣個700塊出來還給老人,也懶於去一步步的實操。

為什麼這麼說?原因很簡單,幫老人要回這700塊錢的代價,已經超過這700塊錢本身了。而當一件事“完全合法”,卻“極不划算”時,它就會自動從制度的優先級裡消失。

立案要成本,調解要人力,就連執行一步步的流程都得大費周章。簡而言之,性價比太低。所以換個地方換個法院,可能別人要麼乾脆不理或者是踢皮球,要麼就直接從其他地方扣個700塊錢出來給你。

而且,就算認真對待。700塊錢,也不足以構成刑事風險,法院對欠薪的包工頭能做的非常有限。

反之包工頭對此則佔據“天然優勢”:你愛告就告,反正也不多,就賭你老人折騰不起。

你要多次找相關部門的人溝通,要反覆跑部門,要等待、被拖延,遇到昨天那種櫃檯上能收1600多萬賄賂,給錢就辦事,不給錢就不辦事的傢伙,這個拖延的時長還得再翻個幾倍……這些問題,才是敢欠老百姓工資的那些人的底氣來源。

所以要說這件事諷刺、可笑,那得有個前提:當它是現實裡最差勁的情況時。

但現在,它是嗎?

如果它不是,甚至恰恰相反,而我們還要把所有情緒都砸向具體的那位法官,反而會把真正的問題遮住。

所以藉此事最該提出的問題,並不是事情裡的法院和法官,而是那些在這類事件上,因為性價比、因為各種阻礙而不願意把目光放到那些被欠薪的底層人身上去的法院和法官。

換句話說,就700塊錢的欠薪,他們還好像打了勝仗一樣,幫老人要了回來。可那些被欠幾萬的,甚至十幾萬的,地方上的法院和法官們願意用盡手段和辦法,幫他們把錢要回來嗎?

很多都是不願意的。有的是因為欠薪的人跑路了,有的是因為破產了,還有的搞一手財產轉移等等。反正就是困難重重,阻礙不斷,於是放棄的超過堅持的。

說到底,把目光多往底層老百姓身上放一放,多去做那看似微不足道的小事,才是當下非常稀缺的品質。幫人要回5年前的700塊血汗錢,700是少,可比起每天在轉發伊朗警告美國、朝鮮警告美國、胡塞武裝警告美國這種遠方的新聞,哪個更有意義。

而且話說回來,山東法治報難道意識不到花5年時間幫老人討回700元薪資的行為,不僅不會帶來好感,反而還會引來爭議、招來諷刺嗎?我想他們是知道的,至於為什麼還是要堅持發出來,可能是因為,目前而言,這種看似諷刺的情況,實則並不諷刺。

你笑他們只要回700元,要不回那種70萬的,上百萬的。可問題是,能幫老百姓要回700塊欠薪的法院和法官,現實層面裡又有幾個?

如果能被堅持到底的,往往只有這種“小得不能再小的正義”。那麼,縱使看上去再可笑,實際上也彌足珍貴。並且更大的正義,也必須有這個作為基礎。

小事都做不好,還想做大事?同理,700塊錢他們都沒法幫老百姓要回來,你指望突然就能幫後者要回70萬?

再退一步說,我們覺得諷刺且無意義,可對那位終於拿到700元欠薪的老人而言,他也會這麼認為嗎?如果當事人並不這麼看待,至少說明這種情況,多多益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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