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需要在結構上補充一個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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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 呦呦鹿鳴黃志傑
昨天寫了《甲醛白菜,一毒14年》。
每每寫這類文章,總是痛心的。我今天一天都沒有緩過來,情緒很低落,感覺受傷了。
關於甲醛,我曾經誓與「甲醛房」抗爭,在呦呦鹿鳴這裡組織過「甲醛房九百個故事」的公共寫作,當時也取得了一些成果,改進了弊象。如今回頭看,時間竟已是八年之前,都已隱入塵煙,隨歷史長河遠去。
為了防甲醛,許多人對家具塗料一選再選,裝修通風時間一延再延,空氣除醛一做再做,但,沒想到,還有甲醛白菜。著實防不勝防。
這些年來,甲醛白菜一直在市場上流通。問題在於,情況相類的,遠不止「甲醛白菜」一種。
甲醛白菜被我們注意到,是因為它在偶然間被一個行業外的、「釣魚佬」出身的自媒體博主(@漁獵齊哥 )在路邊隨機拍到並曝光。正如前段時間福建廣播電視台記者在路邊的收購站隨機調查,偶然間曝光了「毒楊梅」。
那些偶然之外的必然,隨機之外的確定,是我們更加憂心的所在。
那麼,我們是真的拿蔬菜、水果、肉類等食品安全沒有辦法嗎?對於當前在社會中運行的體制,這是一個無解難題嗎?我們注定要與有毒食品長期共存嗎?
並非如此。
根據我的觀察:現有的社會監管體制、運行機制,絕對有能力保障食品安全,包括蔬菜、肉類、水果等所有食品。只是,一個變數影響到了它的結果。
就在前兩天,8月17日,海關總署發布了一篇文章《守穩香港民生「菜籃子」——黃埔海關全鏈條護航農食產品安全順暢供港》。
文章介紹了保障供港蔬菜質量安全的系列措施:

「保障供港蔬菜質量安全,根基在源頭。黃埔海關所屬東莞海關指導轄區供港蔬菜生產加工企業建立從種植基地到加工配送的全鏈條質量管控體系。在種植環節,海關督促企業嚴格篩選備案種植基地,對土壤環境、灌溉水質開展常態化監測,確保種植源頭符合安全標準;在採收環節,嚴格執行安全間隔期管理,採收前對農藥使用記錄進行核查,從田間地頭把好第一道關口;在加工環節,指導企業設立自檢實驗室,對農殘、重金屬等指標開展批批自檢,檢測合格後方可加工出貨。」
「在此基礎上,東莞海關建立企業自檢、海關監督抽檢的雙重管控機制,結合風險監測結果動態調整檢驗比例,實現供港蔬菜從田間種植到口岸通關的全鏈條質量把控。同時,定期對備案基地開展巡查,檢查農業投入品使用記錄和病蟲害防治情況,發現問題及時督促整改。2026年以來,該關轄區供港蔬菜質量安全狀況保持穩定,未發生質量安全事故。」
不只是蔬菜,對於活豬、預制菜、醃製燒烤小串等,海關都有一套措施,確保了「供港農食產品質量安全」。
因此,我們內地現有系統,完全有能力保障食品安全。
問題在於,海關系統只負責進出口食品,並不負責國內銷售領域。
當前的食品安全工作,除了海關,常態的監管體系包括:食品安全委員會體系(議事協調)、市場監管體系(核心的行政執法部門,負責全程監管)、農業農村部門(負責種植養殖到進入批發零售之前階段)、衛生健康部門(負責食品安全評估和相關標準制定)、公安部門(偵辦食品安全犯罪案件)、生態環境部門(負責土壤重金屬溯源和整治)、交通運輸部門(負責運輸過程中的監管)。
既然一個海關系統就成功解決了進出口領域的食品安全問題,那就說明,食品安全問題,並不是無法克服的世紀難題。
有現成經驗,就沒必要摸著石頭過河了。
舉個例子,前段時間,在毒楊梅大肆其道同時,中國出口楊梅在各個國家銷售火爆,也沒有安全問題。具體來說,海關系統有一個《出境水果檢驗檢疫監督管理辦法》,對出境水果的果園和包裝廠實行「註冊登記制」,設定了各種條件,註冊之後,是日常監管,包括有害生物監測、有毒有害物質監控和監督管理,最後,是出口時的檢驗檢疫。這樣一套組合拳下來,「藥水楊梅」就幾乎不可能出現在出口水果中了。
蔬菜和肉類,與此相似。

現在,問題來了:其他至少七大系統(食安委、市場監管、農業農村、衛生監管、公安、生態環境、交通運輸),擁有比海關大得多的行政、人力、財政資源,他們是不是可以「抄作業」呢?
可以,只是,還有一個因素我還沒有提:
海關這套並不算深奧的監管體系,之所以有效,更重要的原因是:外部倒逼。
出口食品的責任主體明確,在海關的另一頭,還有他國進口管理機構,一旦被進口國檢驗出違禁食品,將導致整批貨物被拒絕入境或扣留銷毀,企業會被列入黑名單,隨之而來的是高額的處置費用、罰款、違約賠償、信用降級、後續通關受阻……
一句話,因為「違法必究」,出口食品的違法成本大大提高,倒逼力量凸顯。
相比來說,我相信,市場監管等七大黨政體系,其力量、素質並不亞於海關體系。對比之下,之所以國內食品安全問題頻發,是因為缺少了外部「違法必究」的制衡與倒逼力量。
大家都在努力,但只要一個環節「選擇性執法」,一切就都功虧一簣。
這是一個結構性問題。
當前,媒體和輿論主動承擔起了制衡的角色,無論是毒楊梅還是甲醛白菜,亦或者其他各種有毒食物,這些年來,媒體都沒有停止揭露,有一些人甚至為此付出了高昂的代價。
遺憾的是,媒體和輿論,終究還是不夠強大,有待成長。
因此,要解決食品安全問題,當前的監管體系力量已經足夠,需要補充的是一個結構性的制衡力量。這一力量,要么,新設;要么,將現有某個監管機構轉向;要么,將暫時充當制衡角色的媒體與輿論力量加強。
總之,要改,從根本上、結構上改。否則,有毒食品事件將會此起彼伏,難有休止。諸君以為然否?
呦呦鹿鳴2026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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