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院⾥,他被放進⼀個鐵籠⼦⾥吊起,腳⼏乎挨不著地,有辦案⼈員往他頭上澆⽔,然後⽤電線綁住他的後腰進⾏電擊。
新樂市公安局刑警⼤隊⼤隊⻑表示,裕華分局經常辦理涉⿊案件,可以讓隊⾥的年輕⺠警跟著學習學習,於是就選擇了近兩年來新進的6個年輕⺠警。
暴欽瑞死亡當晚,銷毀證據、建⽴“攻守同盟”的⾏動就開始了。
2025年2⽉12⽇,是農曆正⽉⼗五。
那天晚上,即便吃了安眠藥,暴繼業還是睡不著。第⼆天,對他⼉⼦暴欽瑞實施刑訊逼供並致其死亡的辦案⼈員即將受審。這場庭審,暴繼業等待了939天。
2022年7⽉7⽇淩晨,暴繼業和⼉⼦暴韶瑞、暴欽瑞等10⼈分別被警察從家⾥帶⾛。他們被認為參與毆打民⼯、放⾼利貸等。此案被命名為“5·25”專案,由河北省⽯家莊市公安局裕華分局、新樂市(⽯家莊代管的縣級市)公安局和⾼邑縣公安局聯合辦案。
暴欽瑞和同案9⼈均被執⾏指定居所監視居住。13天後,2022年7⽉20⽇,34歲的暴欽瑞死亡。同案⼈均被取保候審,後又被全部解除取保,原因是“發現不應當追究刑事責任”。

2022年7⽉20⽇淩晨,在被“指居”13天後,暴欽瑞死亡。(受訪者供圖)
2023年9⽉19⽇,《南⽅週末》報導此案。(詳⾒《被“指居”者離世:公安稱其餘同案⼈員“不應當追究刑責” 》)。
2023年11⽉25⽇,“5·25”專案辦案⼈員涉嫌瀆職犯罪⼀案經河北省⼈民檢察院指定,由保定市⼈民檢察院異地管轄。南⽅週末記者了解到,此案由最⾼檢督辦。
偵查終結後,新樂市公安局8名涉案⼈員由保定市蓮池區⼈民檢察院審查起訴,⽯家莊市公安局裕華分局3名涉案⼈員由望都縣⼈民檢察院審查起訴。
南⽅週末記者獲悉,⽯家莊市公安局刑警⽀隊副⽀隊⻑胡偉也牽涉此案,⽬前已因涉嫌妨害作證罪等罪名由安國市⼈民檢察院提⽬公訴。
2025年2⽉13⽇上午10點,保定市蓮池區⼈民法院對新樂公安8名涉案⼈員涉故意傷害罪、刑訊逼供罪進⾏公開審理。裕華分局3名涉案⼈員的案件尚未審理。
庭審中,被控刑訊逼供罪者在不同程度上對偵查階段供述的刑訊逼供⾏為翻供。
2025年2⽉14⽇將近24點,為期兩天的審理結束。法官宣告休庭,擇期宣判。
訊問之前先“培訓”
2025年2⽉13⽇上午10點,庭審開始。8名被告⼈由法警帶⼊被告席。
除第⼀被告張旭光外,其餘7名被告⼈都是“90後”,當中還有兩⼈是“00後”。起訴書顯示,張旭光是新樂市公安局刑偵⼤隊事業編職員,邢⼦超、王⼦謙等6⼈係刑偵⼤隊⺠警,⾺帥則是輔警。
⼀張在案的“5·25”專案組成員分⼯表顯示,張旭光和裕華區公安分局刑警⼤隊副⼤隊⻑耿春遠是專案組指揮,負責“領導專案組偵辦⼯作,協調各單位⼯作分配”等。審訊組共有10⼈,分成5組,負責審訊2名嫌犯,新樂市公安局6名⺠警均在內。
⾺帥的名字不在這張分⼯表上。公訴⼈在庭上指控,⾺帥按照張旭光指示準備了審訊的⼯具,也曾參與過具體的刑訊逼供⾏為。
涉案⺠警中,有⼈在進⼊專案組時⼯作不到1年,尚在⾒習期,也有的是第⼀次參與辦理涉⿊案。案卷材料顯示,讓他們參與此案,有讓他們跟著積累辦案經驗的想法。
張旭光在訊問筆錄中稱,2022年6⽉的⼀次飯局上,耿春遠告訴他,他們“經營”著⼀個⾼邑縣涉⿊案,辦得差不多了,但主要的犯罪嫌疑⼈在⽯家莊(裕華區)有房,沒法辦理指居(注:辦理指居的⼀個條件是,犯罪嫌疑⼈在辦案機關所在地的市、縣內無固定住處),想⽤新樂市公安局的⼿續,到時可以分掃⿊除惡的成績。
張旭光向新樂市公安局刑警⼤隊⼤隊⻑匯報後,⼤隊⻑表示,裕華分局經常辦理涉⿊案件,可以讓隊⾥的年輕⺠警跟著學習學習,於是就選擇了近兩年來新進的6個年輕⺠警。
多名被告⼈提到,由於⼤家沒有經驗,開始分組審訊前,他們有過幾天集中審訊,張旭光向他們演⽰了如何訊問。審訊要求新樂市公安局所有辦案⼈員參加,帶有培訓的意味。
邢⼦超在筆錄中稱,第⼀遍訊問時,被指居者不好好說,張旭光就扇⽿光。其他⼈不動⼿。到第⼆遍,就讓⾺帥上⼯具,最開始⽤的是PVC管打⼿⼼、 腳⼼,後來暴欽瑞和暴韶瑞很不配合,主要針對他倆⽤過好⼏次⼿搖電話機,還⽤過⽪帶、鎬把和電棍。
“張旭光有沒有給你們說過,如果不按他的要求做會怎麼樣?”法庭上,被害⼈的訴訟代理⼈詢問邢⼦超。
“我們其實都不太願意做,都是從學校剛出來。(如果不照做,張旭光)可能會評價這個⼈不適合⼲這⾏之類的。”邢⼦超回答。
還有⼈供述,張旭光說過“不敢下⼿就當不了好警察”“警察不會動⼿就是窩囊”。
張旭光在庭上否認了⾃⼰指揮過其他年輕⺠警進⾏刑訊逼供,他也不是專案組負責⼈,稱⾃⼰只負責後勤。他表示,⾃⼰只是事業編職員,沒有警官證和警銜,在新樂市刑警⼤隊也沒有具體職務,是“打雜的”。
被害⼈的訴訟代理⼈認為,“5·25”專案中的刑訊逼供⾏為是“有組織、系統性的”。
⽯家莊市公安局刑警⽀隊副⽀隊⻑胡偉作為⽯家莊市局督辦、指導“5·25”專案辦理的負責⼈,向專案組提出過刑訊逼供的指示。
根據另案處理的耿春遠的供述,嫌犯到達新樂賓館兩三天後,胡偉和辦案⼈員開了次會。胡偉說,嫌犯態度不好,要加⼤審訊⼒度。按照耿春遠的理解,胡偉說的“加⼤審訊⼒度”就是“加⼤刑訊逼供的⼒度”。他認為,跟著⽯家莊市局掃⿊隊辦過掃⿊案⼦的⼈,都明⽩胡偉的意思。張旭光亦在⼝供中有同樣的解釋。
不過,在庭審中,當被問及胡偉是否曾說過“加⼤審訊⼒度”時,多名被告⼈予以否認或表示⾃⼰記不清了。

2025年2⽉13⽇⾄14⽇,8名“5·25”專案辦案⼈員在保定市中級⼈民法院法警訓練基地受審。(南⽅週末記者韓謙|圖)
多⼈翻供
⼿搖電話機、電警棍電擊,鎬柄、PVC管擊打,⽪帶抽打,吊籠⼦,扇⽿光與拳打腳踢。
這是檢察院起訴書中指控的,2022年7⽉7⽇⾄7⽉19⽇,張旭光、邢⼦超、王⼦謙、吳瑋濤等8⼈查辦“5.25”專案期間,為獲取暴欽瑞、暴紀濤、暴韶瑞等⼈有罪供述時採取的刑訊逼供⼿段。
刑訊逼供除造成暴欽瑞死亡外,還造成暴紀濤左側第六根、第七根肋骨⾻折,被認定為輕傷⼆級。
庭審中出⽰的張旭光訊問筆錄顯示,審訊暴韶瑞的過程中,張旭光扇過⽿光,對暴卓瑞使⽤過⼿搖電話機電擊。是他先動⼿打⼈,“其他新樂⺠警看⾒我動⼿打被指居⼈後才動的⼿”。
吳瑋濤的訊問筆錄中記載,基本上年輕⺠警在審訊暴韶瑞時都有過扇⽿光、⽤⼿搖電話機和電棍電擊的⾏為,張旭光曾讓⺠警電擊暴韶瑞的⽣殖器。
針對審訊暴欽瑞的情況,吳瑋濤供述,對暴欽瑞集體審訊了三、四次,對暴欽瑞⽤過“開⾶機”,扇⽿光,⽤⼿搖電話機電⼿指、腳趾等,“參與審訊的⼈基本都⽤過這些⼿段”。
暴繼業向南⽅週末記者回憶,⼿搖電話機的外表是墨綠⾊的⻓⽅體鐵盒,有兩根電線,辦案⼈員⽤夾⼦把電線夾在他的左右⼿,再搖動電話機。電流通過全⾝時,“雙⼿不受控制地顫抖,全⾝抽搐”。
除了在新樂賓館內被刑訊逼供外,他還曾被帶到新樂市⼀處農家⼩院審訊。
暴韶瑞回憶,在⼩院⾥,他被放進⼀個鐵籠⼦⾥吊起,腳⼏乎挨不著地,有辦案⼈員往他頭上澆⽔,然後⽤電線綁住他的後腰進⾏電擊,“這次電流特別⼤”,“⾝體⼀下就繃直了,感覺電流從指尖和頭頂竄出來,⼼臟要蹦出來了,呼吸困難上不來氣”。按照多名被告⼈在訊問筆錄中的說法,是張旭光搖的⼿搖電話機。
庭審中,8名被告⼈均不同程度否認了在偵查階段訊問時承認的刑訊逼供⾏為,多數被告⼈否認使⽤過⼿搖電話機和電棍。
其中,張旭光幾乎對指居期間的訊問筆錄(認可了看守所⾥做的)全部翻供。在被詢問⾃⼰在刑訊中⽤過哪些⼯具時,張旭光表示“忘了”。他還說⾃⼰僅對暴韶瑞進⾏過刑訊逼供,也沒有使⽤過⼿搖電話機。
張旭光稱,案發後,他⾃⼰在被指居期間也遭受了刑訊逼供,其間的訊問筆錄內容不屬實。其辯護律師指出,在張旭光被指居期間,他多次申請會⾒張旭光但未被許可。陳澤平則表示,他的訊問筆錄存在誘供,是檢察院偵查⼈員在給他看過其他⼈的筆錄後讓他記憶,再按他們說的做筆錄。
⼆⼈的辯護律師已在庭前會議上提出排除⾮法證據的申請。
庭審中,審判⻑宣讀了調查結果:合議庭調取了審訊同步錄⾳錄像,未發現偵查機關對張旭光採⽤了暴⼒⽅法或變相⾁刑⼿段。對陳澤平提出的被偵查⼈員誘供,合議庭經審查未發現上述問題。
嫌疑⼈死前,發⽣了什麼?
搶救三個多⼩時後,新樂市醫院宣告暴欽瑞死亡,時間是2022年7⽉20⽇淩晨。這是他被指居的第13天。
新樂市醫院的搶救記錄顯示,2022年7⽉19⽇21點38分,醫院接到急救電話,暴欽瑞隨後被送到醫院。對於送醫前發⽣了什麼,⺠警和暴繼業有不同的說法。
新樂賓館曾是新樂市政府招待所。按照多名被告⼈的說法,酒店⼀樓西北⾓是指居區,與酒店⼤廳有扇⼤⾨阻隔,內有兩三間指居室,不訊問時,嫌犯就待在⾥⾯,屋內有鐵質審訊椅、鋪在地上的墊⼦等。⼆樓、三樓是辦案⼈員住宿的房間,審訊⼯作在房間內進⾏。
法庭上,當庭出⽰的邢⼦超筆錄稱,7⽉19⽇上午,他和王⼦謙提審暴欽瑞。核實問題時,暴欽瑞沒說重點,他就⽤⽪帶、 PVC管打他。暴欽瑞是出了名的不服管教。王⼦謙在筆錄中表示,他對7⽉19 ⽇的事情想不起來了,但記得問過暴欽瑞資產情況。⼆⼈在庭審中均對此翻供,稱當天沒有提審暴欽瑞。
他們的辯護律師稱,案件中被恢復的新樂賓館三樓樓道的監控錄像顯示,暴欽瑞當天沒有被帶到三樓審訊。
不過,按照暴繼業和暴韶瑞的回憶,除了被帶去三樓,⾃⼰也曾在⼀樓的房間被訊問。
2022年7⽉19⽇晚,暴繼業聽⾒屋內保安低聲議論,“完蛋,電呲(⾳)了”。雖然臉上蒙著眼罩,他還是能透過縫隙窺到指居點屋內的情況。他注意到,約半⼩時前,和⾃⼰同屋的暴欽瑞被辦案⼈員帶⾛訊問。⼀開始,隔著房⾨,他還隱約能聽到慘叫聲,後來,聲音就消失了。
對如何發現暴欽瑞⾝體不適的情形,邢⼦超供述的版本是,7⽉19⽇當晚,王⼦謙和張旭光等⼈出去吃飯了,晚上8點左右,他和吳瑋濤、陳澤平3⼈在房間內打遊戲,後決定去⼀樓指居區轉轉。三⼈進去後,暴欽瑞說要出去透氣,就打算把他帶到賓館⼀樓⼤廳透氣。剛出指居區⼤⾨,就聽到撲通⼀聲,暴欽瑞倒在了地上。
吳瑋濤的供述顯示,當晚,在指居室內,他看到暴欽瑞戴著⼿銬坐在鐵質審訊椅上。
按照邢⼦超的說法,暴欽瑞在晚上⼋點多倒地,⽽醫院接到急救電話的時間已逾晚上九點半。
中間⼀個多⼩時內發⽣了什麼?邢⼦超在法庭上的回答是,他記錯了時間,他們去指居區時應該是晚上9點多,暴欽瑞倒地後就有⼈打了120。
庭審中,被告⼈均稱⾃⼰在辦理“5·25”專案時,不清楚嫌犯在指居區的居住條件如何,是否有⻑期被固定在審訊椅等情況。他們稱,指居區由保安負責管理,辦案⺠警很少去指居室,提審時是保安將⼈從屋內提出,交給⺠警。
有10名看守保安作為證⼈接受保定市⼈民檢察院詢問。公訴⼈出⽰證據時提到,據保安描述,指居室內,嫌疑⼈都在鐵椅上坐著,戴著⼿銬、頭套、腳鐐,平時不讓說話也不讓動,每頓飯給⼀個饅頭、⼀點鹹菜、⼀杯⽔或者湯。

“5·25”專案期間,偵查⼈員對犯罪嫌疑⼈進⾏電擊時使⽤的⼿搖電話機。(受訪者供圖)
第⼀份屍檢報告不被採信
起訴書指控,對暴欽瑞實施刑訊逼供的,有張旭光、邢⼦超、王⼦謙、吳瑋濤、⾺林炫5⼈。他們的⾏為導致了暴欽瑞死亡。
庭審中,張旭光不承認對暴欽瑞有刑訊逼供⾏為,其餘4⼈則認為⾃⼰的⾏為並⾮導致暴欽瑞死亡的原因。
關於暴欽瑞的死因,出現了兩份結論不同的鑒定報告。
⼀份是⼭西醫科⼤學司法鑒定中⼼經⽯家莊市⼈民檢察院委托在2023年4⽉作出的。鑒定報告中的結論是,暴欽瑞的死因排除機械性損傷、中毒,不排除竇房結病變引起⼼電紊亂、⼼臟驟停。
⽯家莊市⼈民檢察院向暴繼業出⽰這份鑒定意⾒時,暴繼業不認可結論,沒有簽字,並申請重新鑒定。
2023年9⽉19⽇,南⽅週末報導此案。最⾼檢督辦後,最⾼檢司法鑒定中⼼作出了第⼆份鑒定,意⾒是,暴欽瑞死於肺動脈⾎栓栓塞引起的急性呼吸循環功能衰竭。肺栓塞由下肢深靜脈⾎栓形成並脫落導致,與他⽣前遭受⻑期限制性體位、反複機械性損傷、電擊損傷等有關。
蓮池區⼈民檢察院採信了第⼆份鑒定。公訴⼈說明了未採信第⼀份鑒定意⾒的理由:⼭西醫科⼤學司法鑒定中⼼鑒定⼈孫俊紅在接受保定市⼈民檢察院詢問時指出,⽯家莊市⼈民檢察院提供的材料太少,“當時我就不想做這個鑒定了。但為了案件能夠繼續進⾏,也是校友找到我,我最後還是同意做這個鑒定”。
多數被告⼈的辯護律師亦認可第⼆份鑒定意⾒。針對暴欽瑞的死因,控辯雙⽅爭議焦點在於,是什麼原因導致了暴欽瑞肺栓塞形成,是⻑期被固定在審訊椅上久坐,還是電擊或⽤鎬把、PVC管等的擊打?
受辯⽅委托出庭的法醫胡志強認為,暴欽瑞符合肺栓塞死亡,全⾝無致命性損傷,多處淺表損傷未達到體表⾯積的6%,不構成輕傷;肺栓塞的發⽣是多因⼀果的關係,具有⼀定的意外性和偶然性。
受辯⽅委托出庭的另⼀名法醫張繼宗論證了⾺林炫的⾏為是否導致暴欽瑞死亡。在案證據顯示,在農家⼩院審訊時,⾺林炫⽤鎬把將暴欽瑞的⼀隻腳底板打破了,流了⾎。屍檢時,檢出暴欽瑞腳底部有傷。張繼宗認為,不論是參照哪份鑒定意⾒,⾺林炫的⾏為都與暴欽瑞之死沒有因果關係。
被告⼈的辯護律師提出,在指居場所負責看守的保安和醫治暴欽瑞的醫院也需要為暴欽瑞的死亡承擔責任。
他們認為,暴案涉案⼈員在指居室內由保安看守,是保安⽽⾮偵查⼈員造成了暴欽瑞的⻑期限制體位。⽽新樂市醫院在急診時因誤判暴欽瑞有⼼臟疾病,未採取治療肺栓塞的針對性措施,延誤了最佳搶救時機。
被害⼈的訴訟代理⼈對此作出回應,認為將暴欽瑞送醫的辦案⼈員向醫⽣隱瞞了其遭受⻑期限位限制、電擊和毆打的事實,即便醫院誤診,也是公安機關的責任。
⾄於將責任歸結於保安的說法,被害⼈的訴訟代理⼈指出,⽤於限制體位的鐵椅⼦是張旭光安排⺠警拉進指居點,暴欽瑞死亡後,也是由⺠警抬出指居點。況且,⺠警每天都會提審暴欽瑞,如果是保安擅⾃作出的虐待⾏為,暴欽瑞可以即時反饋問題。訴訟代理⼈認為,保安是辦案機關的輔助,限制體位虐待⾏為得到了辦案⼈員的直接安排和⻑期默許。
“攻守同盟”
暴欽瑞死亡當晚,銷毀證據、建⽴“攻守同盟”的⾏動就開始了。
按照邢⼦超供述,2023年7⽉19⽇晚,還在醫院時,張旭光就讓他們刪除了⼿機⾥所有涉及暴欽瑞專案的資訊。
在案材料顯示,⽯家莊市公安局刑警⽀隊副⽀隊⻑胡偉⽬前已因涉嫌妨害作證罪等罪名被保定安國市⼈民檢察院提⽬公訴。
胡偉曾供述,2023年7⽉20⽇早上,他與張旭光、耿春遠在⼀樓⼤會議室召集全體辦案⺠警開會,要求⼤家對外保密,對內要監督保安不要向嫌疑⼈透露相關資訊。此外,“5·25”專案還要繼續辦理,盡快形成筆錄。
之後,胡偉與張、耿⼆⼈開了⼩會。會上,胡偉要求解散或退出該案的微信群,避免檢察機關獲取群⾥之前的聊天記錄。胡偉還以市局領導的⾝份在7⽉20⽇⾒了負責審訊暴欽瑞的邢⼦超和王⼦謙,意在給他們增加信⼼,避免在檢察院調查中頂不住壓⼒說了刑訊逼供的情況。
指居點的監控錄像、審訊椅等物品,由⾺帥處理。⾺帥在訊問筆錄中稱,7⽉20⽇淩晨, 張旭光就讓他把監控錄像中的兩塊硬碟拆下來。出事後的⼀兩天,張旭光⼜讓他找個地⽅把新樂賓館和⼩院的鐵椅⼦及鐵籠⼦藏起來。
多名被告⼈稱,此後,張旭光⼜在不同場合與他們交談,告訴他們要“⼀條⼼”,賓館監控的硬碟已經讓⾺帥銷毀,檢察院找不到實質性證據,“如果說了(刑訊逼供),⼤家⼀起完蛋”。
為應對檢察院調查,張旭光還讓他們進⾏模擬審訊,討論檢察院可能會問什麼、該如何應對。演練時,由於⾺林炫⽐較緊張,張旭光擔⼼他成為突破⼝,故讓⾺林炫稱⾃⼰是綜合組的,負責跑⼿續。
多名被告⼈在庭審時承認在事發後試圖建⽴“攻守同盟”,張旭光則當庭翻供,稱對此⾃⼰沒說過,也沒聽⾒過。
事實上,⾺帥最後未清除專案組聊天記錄,也沒有銷毀鐵椅⼦、⼿搖電話機、硬碟等物品。
庭審中,公訴⼈出具的證據顯示,偵查機關從⾺帥⼿機中獲得了前述“5·25”專案成員分⼯表。公訴⼈還提到了物證來源:從⾺帥好友處查出鐵籠⼦1個,鐵質審訊椅10把;在⾺帥宿舍櫃⼦內發現⼿搖電話機1部;在⾺帥家中共查出⼿搖電話機3部和存放監控錄像的硬碟。

2023年9⽉14⽇,新樂賓館⼀樓,部分房間的四壁均為軟包牆。暴繼業稱,他們曾在這裡被監視居住。(南⽅週末記者韓謙|圖)
案中案:最初舉報⼈被控誣告陷害
“5.25專案”最終並未查出暴繼業等⼈有犯罪事實,但⼀開始⼜緣何⽴案?
此案最初的舉報⼈,是與暴繼業同村的暴增強。2024年4⽉25⽇,暴增強因涉嫌誣告陷害等罪名被保定市平⼭縣公安局刑事拘留。2025年1⽉2⽇,該案由平⼭縣⼈民檢察院提⽬公訴。
起訴書指控,暴增強與暴記忠(暴繼業弟弟)、暴繼業家族有矛盾,2022年年初,暴增強通過實名舉報信的⽅式向⽯家莊市公安局、河北省公安廳等部門舉報暴記忠等⼈涉⿊涉惡線索。
2022年4⽉,⽯家莊市公安局將暴繼業等⼈的犯罪線索交裕華區公安分局調查核實。核查過程中,暴增強指使包⼯頭孫會強等8⼈作偽證,故意捏造事實。
暴記忠回憶,和暴增強的過節發⽣在2020年,因為村⾥要修路,便清理了暴增強房後佔道的雜物。當時,他是村⾥的黨⽀部書記,事發後,暴增強多次到村委會和他家⾥鬧事,索要賠償。
孫會強在接受南⽅週末記者採訪時坦⾔,⾃⼰當時的確做了偽證。他曾參與過暴繼業的瓷磚⼚⼚區建設,雙⽅關於⼯程款數額有20萬元的出⼊,2022年年初,正處在協商階段。暴增強許諾孫會強,只要按他說的做,說在討薪時被暴繼業、暴記忠等⼈毆打,不但⼯程款能要回來,甚⾄⽐他提出的數⽬更⾼。
2023年9月,南方周末记者曾联系上暴增强。他提供的说法完全相反:是暴继业、暴记忠等人从指居点出来后,通过“威逼利诱”的方式,收买举报人孙会强等人,让他们翻供。
除了被控誣告陷害罪名外,平山縣人民檢察院還指控,暴增强涉非法拘禁、尋釁滋事、保險詐騙、敲詐勒索等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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