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海陸|關於提高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標準的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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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代表:

您好!

我是四川省達州市宣漢縣的一名基層居民。近期回鄉探望父母時,切身了解到當前農村老年人養老金水平偏低的問題較為突出,特向您反映有關情況,並提出相關建議。

一、基本情況

我國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自制度建立以來雖逐步提高,但總體水平仍然偏低。以全國調整情況為例:

  • 2009年:55元
  • 2012年:55元
  • 2015年:70元
  • 2018年:88元
  • 2020年:93元
  • 2021年:98元
  • 2022年:103元
  • 2023年:123元
  • 2024年:143元
  • 2025年:163元

從增長趨勢看,雖有提升,但整體仍處於較低水平。

以宣漢縣為例:

  • 戶籍人口約125.06萬,常住人口約94.14萬
  • 60歲以上人口約20.62萬,占比21.61%
  • 領取城鄉居民養老金人數約18.9萬,佔常住人口約20%

目前多數農村老人每月養老金在150—220元之間,平均約190元。

以本人父母為例,二人均為73歲農民,每月僅領取約190元養老金。在當前物價水平下,難以滿足基本生活需要,尤其在醫療支出增加的情況下,保障明顯不足。

二、對比情況

以宣漢縣不同群體養老金水平為例:

類別月養老金與農村居民對比
公務人員約6500元≈34倍
企業職工約3200元≈17倍
農村居民約190元基數

可以看出,城鄉養老保障差距明顯。

“以農業為基礎”的年代,農業生產力水平有限、物資條件相對匱乏,該群體長期從事農業生產勞動,在糧食供給體系中承擔了基礎性保障功能。

在國家經濟發展初期,廣大農村群眾以集體或家庭為單位,將農業生產中較好的收成優先用於國家統籌與糧食徵購,在一定歷史階段內有效支撐了城鎮人口與工業體系的基本供給需求。在“糧食就是生存保障”的年代,他們以有限的物質條件保障了更大範圍人口的基本生活需要,為國家工業體系的初期發展提供了重要的糧食與勞動力基礎。

同時,在大量基礎設施建設尚處於初期階段的時期,廣大農村勞動力長期以義務勞動或低報酬方式,自發參與或集體參與修路、修橋、修水壩、修塘堰、修水渠及堤壩等基礎設施建設。這些基礎設施至今仍在農業灌溉、防洪排澇及區域經濟發展中持續發揮作用,其歷史價值與現實功能仍然存在。

此外,在人口流動逐步加快的進程中,大量農村家庭通過自身生育與撫養投入,為城鎮工業體系提供了重要的勞動力來源,其子女進入城市就業與建設,客觀上支撐了我國工業化與城鎮化的快速推進。從這一意義上看,該群體在歷史發展過程中,所承擔的,不僅是農業生產功能,更是國家人口與勞動力結構轉型的重要基礎支撐。

需要指出的是,這一代農村人口在上述歷史階段中,普遍未能納入現代社會養老保險體系,其所承擔的更多是以勞動與貢獻形式體現的“隱性社會保障功能”,而非制度性社會保障安排。因此,從歷史貢獻與代際公平角度出發,對其進行適度養老金補償性提升,具有現實必要性與制度合理性。

三、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農村老年人生活保障水平仍然偏低

當前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主要仍停留在“基本兜底”水平,難以覆蓋食品、醫療、日常開支等基本生活需求。特別是在醫療費用持續增長的背景下,部分農村老人面臨“有保障但夠用”的現實困難。

(二)家庭養老負擔持續加重

隨著農村勞動力外出務工、家庭結構小型化,傳統家庭養老功能逐漸弱化。子女在承擔老人贍養責任的同時,還面臨教育、住房等多重壓力,導致家庭整體負擔加重。

(三)不利於釋放農村消費潛力

農村老年群體是重要消費主體,但由於養老金水平較低,消費能力受限,主要集中在基本生活支出,難以形成穩定消費需求,不利於擴大內需。

(四)影響社會公平感與制度認同

城鄉之間、地區之間養老金差距較大,容易引發比較性不公平感,影響群眾對社會保障制度的認同和滿意度。

四、有關建議

(一)逐步提高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

建議國家制定中長期提升規劃,明確增長路徑。

參考方向:

  • 將基礎養老金與最低生活保障標準掛鉤
  • 或與農村居民人均消費支出掛鉤

建議到“十五五”末,將基礎養老金提高至不低於當地低保標準的50%—70%。

例如,上海市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已達較高水平,而中西部部分地區仍在200元左右,提升空間較大。

(二)建立與物價指數掛鉤的動態調整機制

建議建立制度化調整機制:

  • 以居民消費價格指數(CPI)為基礎參考
  • 實行“年度自動調整+適度人工調節”機制
  • 同時考慮居民收入增長和財政承受能力

確保養老金水平能夠有效應對物價上漲,保持實際購買力穩定。

(三)加大中央財政對中西部地區的支持力度

針對區域差異,建議:

  • 提高中央財政補助比例
  • 向中西部地區、財政困難地區傾斜
  • 設立基礎養老金提標專項資金

例如,江蘇省、浙江省部分地區養老金已超過500元,而部分西部地區仍明顯偏低。

(四)推進城鄉養老保障制度協調發展

建議:

  1. 提高政府補貼標準,增強參保積極性
  2. 完善“多繳多得”機制
  3. 推動制度銜接與轉移接續

長期逐步縮小城鄉養老金差距,提高制度公平性。

五、結語

養老問題關係千家萬戶,是社會穩定的重要基礎。隨著人口老齡化不斷加深,提高農村居民養老金水平不僅是重要民生工程,也是促進社會公平、擴大內需的重要舉措。

懇請您在相關會議中關注並推動該問題的改進。

此致 敬禮!

建議人:符海陸
聯繫方式:18008086269
日期:2026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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