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聲OPINION|提高農民養老金,別讓步子邁得太小

全國兩會時間開啟,養老議題再次成為代表委員和全社會關注的焦點。

近日,多位全國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提出了相關建議提案。如全國人大代表盧慶國指出,當前農村老年人口超1.3億,養老金僅約每月200-300元,遠低於城鎮居民。他建議分階段提升農村老人基礎養老金:短期目標,在2026年前提升至300元/月;中期目標,在2030年前提升至500元/月;長期目標,在2035年前提升至800元/月,以縮小城鄉居民養老金差距,增強農民獲得感與幸福感。

這份關於農村養老金提升“三步走”的建議,可以說再次觸動了無數人的心弦。

近年來,關於提高農民養老金的議題,在經歷了多年的呼籲與醞釀後,在政策和社會共識層面其實都已無太大爭議。關鍵問題,也早已從“要不要漲”,升級為到底漲多少、怎麼漲、能不能漲得再快一些。盧慶國的建議,就是一個很有參考性的呼籲。

步子是否可以邁得更大一些?

其實,繼續提高農民養老金,政策層面已有不少鋪墊。如“十五五”規劃建議就明確提出,健全待遇確定和調整機制,逐步提高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此外,去年底,中央財辦有關負責同志在解讀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時也透露,繼續提高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這些政策導向和高層聲音,應該說為農民養老金的繼續提高,釋放了鮮明的積極信號。

還值得關注的一點是,去年底召開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在部署2026年經濟工作重點任務時提到,制定實施城鄉居民增收計畫。而對於數以億計的農村老人而言,最直接、最有效的增收渠道,莫過於養老金的提升。

這種提升,不像產業扶持需要週期,也不像技能培訓受限於年齡,恰恰是一種能夠精準觸達、即時生效的收入轉移支付,是讓農村老人能更有效分享發展成果最公平、最直接的路徑。

因此,當前社會討論的焦點,其實已經從提高的“必要性”轉向了“充分性”。無論是盧慶國建議的300元、500元、800元“三步走”,還是有代表提出的“從2026年到2030年,逐步將中國農民的養老金,提高至每人月均1000元的水平”,乃至更廣泛輿論期待的儘快與低保標準看齊,其實都指向同一個訴求,即提高的速度能不能再快一些,步子是否可以邁得更大一些?

綜合價值,大於提高養老金本身

之所以需要加快提高農民養老金,首先源於一種無法迴避的制度公平壓力。根據相關統計,加上地方財政補貼,2024年全國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月人均養老金待遇約為246元。而同期企業職工退休金平均水準則在3000元以上,機關事業單位人員達6000元以上。也就是說,獲取主體為農民的城鄉居民養老金與職工養老金之間,存在著十餘倍的鴻溝。

這就引出一個現實問題,那就是即便每年保持相同的上調比例,城鄉居民與職工之間的絕對待遇差距,實際上仍在擴大,由此就可能形成新的“剪刀差”,在制度層面持續拉大不同群體之間的老年生活質量差距。

不難想像,當一部分人的退休金足以支撐休閒旅遊時,另一部分人卻仍在為每月多買幾斤肉、幾盒藥而精打細算,這種差距,不僅是數字上的問題,更關乎國民基本尊嚴。

與此同時,老齡化進程的加速,也使得提高農民養老金具有相當的緊迫性。當前,中國已進入中度老齡化社會,而農村的老齡化程度遠超城市。

根據第七次人口普查數據,農村60歲及以上人口占比高達23.81%,遠高於城市的15.82%。

可以說,農村是養老問題的“主戰場”,也是最薄弱的環節。而在家庭養老功能逐漸弱化、社會化養老體系尚在建設的過渡期,一份有分量的養老金,就是農村老人最堅實的“安全網”。

還要看到,加快提高農民養老金,在當前社會背景下,也有著多重的社會外部價值。

其一,有助於與不斷完善的生育支持政策形成“減負”合力。畢竟,養老負擔與生育意願呈負相關,當年輕一代看到父母能夠依靠一份體面的養老金安度晚年時,他們也能為養育下一代騰挪出更多的心理和財務空間。

其二,加快補上農民養老金這塊民生最突出的短板,也有利於為提振消費、擴大內需打開新空間。

應該看到,鑑於收入的絕對值較低,農村老人的邊際消費傾向其實是非常明顯的,他們一旦手頭寬裕,無論是改善伙食和生活質量,還是加大對孫輩的“隔代養育”投入,都將直接轉化為最實在的購買力,為挖掘內需潛力帶來新的可能性。

錢從哪來?

如果大幅度提標,錢從哪來?這自然是無法迴避的“靈魂拷問”。但綜合專家的建言獻策,這方面的路徑可能遠比想像中更多。

比如,前不久,馬寅初經濟學院創院院長張中祥的一個建議就引發熱議:利用取消或減少部分產品出口退稅的退稅款,來定向補貼農村養老金。他算過一筆賬:當前全國出口退稅總額達2萬億規模,若能將其中的一半轉移支付給農村養老,全國農村老人的養老金即可實現翻番式增長。

除此之外,一些建議案中還提到了其他可靠的資金來源。如土地收益反哺制度化。土地是農民賴以生存的根本,土地出讓金收益理應更大比例地反哺農民養老,完全可考慮提取一定比例的土地出讓淨收益注入養老專項基金。此外,國資劃轉常態化。做大做強的國有企業,其利潤可更大比例劃撥社保基金,特別是定向補充城鄉居民養老保險。

這次全國人大代表、鹽津鋪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張學武更是具體建議,可明確國有企業年度分紅收益中不低於30%定向注入農村養老基金,對年度分紅超500億元的中央企業,超額部分按50%劃轉,2026年開展試點,2028年全面推開。

還有聲音指出,需要建立清晰的目標管理和動態調整機制,給社會樹立穩定預期。像此次建議所提出的,可以確立多步走的量化目標,如到2030年實現全國農民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達到800-1000元。同時,建立與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長率和CPI“雙掛鉤”的常態化調整機制,確保養老金的購買力不縮水。

從“投資於物”到“投資於人”

在很大程度上說,給農民漲養老金,既是道義和社會公平正義的內在要求,也是順應新發展階段、轉變發展方式的必然選擇。“十五五”規劃建議提出,要“把投資於物和投資於人緊密結合”。

過去幾十年,中國社會習慣了大規模的基礎設施建設、工業園區開發,這些“投資於物”的舉措奠定了中國製造的基礎。而隨著社會主要矛盾的轉化,將更多的資源“投資於人”,提升人力資本、健全社會保障、促進人的全面發展,正變得越來越重要。

在這個轉變中,發放育兒補貼、提高農民養老金,都是“投資於人”的具體體現。如果說育兒補貼是投資“未來”,那麼提高農民養老金,就是回饋“過去”和保障“現在”。它是對那些曾交了幾十年公糧、在國家工業化進程中默默奉獻了一生的數億農民的歷史欠賬的彌補,更是為正在到來的深度老齡化社會提前加固底座。

因此,有必要呼籲,在“十五五”的新征程上,農民養老金的提升當告別微調,迎來一次真正“里程碑”式的跨越。這不僅是為農民增收,更是為整個國家的未來,強化新的信心與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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