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魏春亮
有意思有意思,就在昨天晚上,官方剛一發布關於南博的通報,南博的道歉信就來了。

可以看出,南博向龐家道歉的事項,有三個:
1、違規處置《江南春》等畫作,辜負信任與託付。
2、個別員工發表不當言論,侵害名譽權。
3、未及時回應龐家人的訴求,傷害了他們的感情。
南博的道歉信雖然看起來痛心疾首,又是承認隨意“剔除”館藏文物,複核程序流於形式,又是反省違規申請調撥文物,撥交工作極不負責,可你還是能夠從字裡行間,看出他們的傲慢來。
就比如,它說正因為原省文物總店擅自出售並造成文物流失,才致使南京博物院社會公信力嚴重受損,把鍋甩給了江蘇省文物總店。
且不說“調撥”《江南春》等畫作時,已經實際履行南博院長職責的徐湖平,是江蘇省文物總店的經理,只說如果不是徐湖平簽字批准“調撥”《江南春》等畫作,又哪來張某和王某的監守自盜呢?
禍從南京博物院自身而起,卻去責怪他人導致自己公信力嚴重受損。難道江蘇省文物總店不出售《江南春》等畫作,南京博物院違規調撥文物的行為就不導致公信力受損了嗎?
也對,如果江蘇省文物總店不出售《江南春》等畫作,他們南博違規調撥的事情也不會為大眾所知,自然也不會公信力受損。
南博,你們是這個意思嗎?
而在道歉信的後半段,南博又是要加強藏品定級、建賬、出入庫、保護、利用等全流程規範管理和制度執行,又是要成立藏品管理社會監督委員會,維護好捐贈者及其家人的知情權、監督權,真是笑死我了。
合著以前南博沒有藏品定級、建賬、出入庫、保護、利用等流程和制度嗎?還是說根本就形同虛設?那如果以前的流程和制度沒有得到“加強”,那是不是就意味著,除了這次曝光的《江南春》等畫作,還可能有更多的文物被“調撥”而流失?那是不是有必要再去做一番梳理和調查呢?
既然你們的態度那麼誠懇,就別光嘴上說說啊!
而且,上級打了一記重重的耳光後,你才知道要維護好捐贈者及其家人的知情權、監督權,早幹嘛去了?人家龐家人之前沒給你們寫過信要說法是嗎?龐家人沒跟你們打官司是嗎?
那時候怎麼沒想起來要“維護好捐贈者及其家人的知情權、監督權”?
在我看來,如今的道歉信,光從文字都能看出來不真誠。南博根本沒有壯士斷腕的勇氣,而只有迫於權威的無奈與不甘。
所以,相比之下,我還是更喜歡南博當初斬釘截鐵一口咬定包括《江南春》在內的5幅畫作是偽作時桀驁不馴的樣子。
那時候的態度雖然傲慢,但卻足夠真誠,足夠強硬。
比現在有個性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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