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17年,原江蘇徐州公安局徐州經濟開發區分局刑警大隊長吳繼先,等來了江蘇省人民檢察院一條“佛法”回覆——無人不冤,有情皆孽,世間人事都在變化,山海不可平,且都難隨本心。您所涉案件皆已成過往,往事何必常回味,望您釋懷息訪,安度當下免遭訴累。
申訴17年,原江蘇省徐州市公安局徐州經濟開發區分局刑警大隊大隊長吳繼先,等來了江蘇省人民檢察院一條“佛法”回覆:“無人不冤,有情皆孽,世間人事都在變化,山海不可平,且都難隨本心。您所涉案件皆已成過往,往事何必常回味,望您釋懷息訪,安度當下免遭訴累。”
“一句 ‘無人不冤’,輕飄飄四個字,把我十年冤獄、全家破碎、半生清白,全部抹殺。”吳繼先說,收到這種回覆,既是壞事,也是好事。“壞事是他讓我心情起了波瀾,很生氣、很氣憤;好事呢,就是我和大家說,這不就是檢察院遞給了我一把刺向他們的匕首嘛。”

2008年9月,徐州市鼓樓區人民法院一審認定吳繼先受賄11.6萬元,以受賄罪判處其有期徒刑十年。
一審法院認定,2003年5月,王某蒙聚眾鬥毆被上網追逃,其父找到吳繼先幫忙,於2003年9月至2004年11月四次送出10.6萬元。2005年10月至2006年4月,為撤銷王某蒙的網上追逃信息,莊某剛送給吳繼先1萬元。
徐州市鼓樓區人民檢察院在辦理王某蒙聚眾鬥毆案時,發現2005年7月20日徐州經濟開發區公安分局在王某蒙未被抓獲的情況下,撤銷了對王某蒙的網上追逃信息。遂立案偵查。
雖然吳繼先對證人證言、王某蒙網上追逃信息被撤銷時間等方面提出異議,但未被法院採納。
吳繼先上訴稱,自己沒有收受王某蒙父親和莊某剛的賄賂,自己是無罪的,但被徐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駁回,服刑到2017年8月出獄。
“我從未減刑、從未認罪、從未妥協。因為我清白。”吳繼先說,兩級法院認定其“受賄”的“案件事實”所採信的證據,只有且僅有一“供”一“證”的言詞證據,且存在程序、實體違法等問題。他還說,自己遭到了刑訊逼供。
吳繼先今年已62歲,他告訴“法度law”,自己在獄中就開始了申訴之路,迄今已17年,雖然申訴曾經被駁回,但不會就此放棄。
今年2月,最高人民檢察院短信通知吳繼先,已將信訪材料轉江蘇省檢察機關。
4月3日晚,江蘇省人民檢察院短信通知吳繼先:不予受理控告原辦案機關違法辦案問題;如不服人民法院刑事判決,可備齊材料後向人民法院刑事申訴或向生效判決的同級人民檢察院刑事申訴。
此外,短信還提到:“無人不冤,有情皆孽,世間人事都在變化,山海不可平,且都難隨本心。您所涉案件皆已成過往,往事何必常回味,望您釋懷息訪,安度當下免遭訴累。最後願您往後日子心有暖陽,步履從容,在歲月裡安然,在時光裡靜好!!!”
消息傳出後,立即在法律圈引發廣泛討論和質疑。
“多年來,我堅持依法申訴、依法信訪、依法維權,把所有希望寄託於司法機關的實事求是、依法糾錯。可我萬萬沒有想到,在我向最高人民檢察院遞交申訴材料、由最高檢轉辦至江蘇省人民檢察院後,等來的不是依法審查、不是釋法說理、不是法律監督,而是一條令人心寒到骨髓的短信回覆。”吳繼先說,檢察機關是國家法律監督機關,職責就是監督辦案、糾正違法、平反冤錯、維護公正。不是勸人認命,不是教人釋懷,不是用文學雞湯敷衍百姓血淚。
公開資料顯示,“無人不冤,有情皆孽”是著名學者、紅學家陳世骧先生在1966年致金庸的書信中,對其武俠小說《天龍八部》核心主題的高度概括。這句話精準地揭示了小說中人物命運的悲劇性本質,即書中的每一個角色,無論善惡尊卑,都背負著各自的冤屈與不幸,且在情感糾葛中難以逃脫痛苦與災難的宿命。
但有人認為,司法機關將其運用在勸人釋懷息訪中,難免不合適。
江蘇省檢察院放相關話語的初衷是什麼?是否合適?4月9日,“法度law”致電江蘇省人民檢察院,但未獲有效回覆。
“有同行說:‘把這個檢察長弄進去關半年,看他還玩詩不?’是啊,火星子沒有濺到自己腳背上,就感受不到那種鑽心的灼痛,甚至還能跟你玩起詩來。這背後折射出的不僅是對他人苦難的漠視,對於肩負法律監督職能和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某些人和部門來說,這就是瀆職和犯罪。”重慶刑辯律師黃文滔向“法度law”表示。
知名律師、北京市中聞律師事務所張新年也向“法度law”表示,江蘇省檢察院的相關回覆,是對法治建設的消極認知,對司法良知的徹底背叛,對正義必勝的全面否定,也是法治信仰的完全淪喪,更是玩忽職守的確鑿證據。不僅是對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提出的“實行辦案質量終身負責制和錯案責任倒查問責制,確保案件處理經得起法律和歷史檢驗”的直接無視,也是讓人放棄鬥爭精神,向不法行為妥協、甘受“命運”擺佈的有害心靈雞湯。
張新年律師認為,江蘇省檢察院此次暴露出的嚴重懈怠問題,可能會引起最高人民檢察院的重視,並以此為契機,在檢察系統進行工作作風整頓。
“須知,人民檢察院是負有法律監督職能,應當嚴格依法履職、切實防止冤假錯案、建立健全防範冤假錯案工作機制的司法機關,是治世安邦、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國之重器,不是超然物外、與世無爭、大而化之之謂聖的佛門淨地!相關工作人員也不是靜看流年、勸人認命的活菩薩!”張新年律師表示。
北京澤亨律師事務所創始合夥人、刑事專業委員會主任律璞玉就此事評論稱,這種司法履職邏輯,既違背司法倫理底線,消解司法維護公平正義的終極目的,亦潛藏法律虛無主義傾向,嚴重衝擊社會公眾對司法公正的信賴與社會秩序根基。
律璞玉律師表示,司法不僅是個案裁判的工具,更是社會正義的風向標,通過公正裁判向社會傳遞是非標準、價值導向,引導公眾崇法向善。若司法官認可“有情皆孽”,將情感糾葛、社會矛盾視為無法釐清的“孽緣”,會放棄對是非曲直的明確界定,對合法權益的堅定保護,導致司法裁判失去價值引領功能,進而讓社會正義失去最權威的保障。
“司法不是旁觀世事,而是改變世事。法律人最該有的底色不是接受遺憾,而是對抗遺憾;不是默認不公,而是死磕公平。‘無人不冤、有情皆孽’可以是對世情的感慨,但絕不能成為司法者的信條。”律璞玉律師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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