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新|超40億元惠農補貼被175縣截留挪用,多用於發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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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署日前公佈《國務院關於2024年度中央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工作報告》。《報告》稱,2024年度重點審計了20省101縣高標準農田建設相關資金692.61億元。發現的主要問題:一是數量不實。41縣將以前年度已建成地塊重複上報,87縣將未建成地塊甚至非耕地直接虛報。《報告》介紹,惠農財政補貼審計情況為,審計20 省共發現問題金額46.65億元。

一是16省175縣截留挪用41.64億元,用於償還當地政府債務、發放公職人員工資等。至2024年6月底,拖欠相關地區農戶補貼資金平均1年,最長9年。

二是16省104縣不法人員惡意騙取4.78億元。農機購置領域是騙補行為的多發區,主要是有關部門對農機售價、申領農戶身份的真實性審核不嚴,為不法企業通過虛開銷售發票、冒用農戶信息等手段,騙取農機購置補貼留下操作空間。

三是3235名基層幹部虛報冒領2329.66萬元。鄉村基層幹部是補貼信息審核上報的第一道關口,有的借職務便利虛報冒領。如甘肅宕昌縣獅子鄉財政所原所長呂某2018年以來,編造80多戶農戶信息編入補貼發放名單,並偽造簽字累計冒領補貼等400餘萬元,用於賭博等。

審計署日前公佈《國務院關於2024年度中央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工作報告》(下稱《報告》)。《報告》稱,2024年度重點審計了20省101縣高標準農田建設相關資金692.61億元。發現的主要問題:

一是數量不實。41縣將以前年度已建成地塊重複上報,87縣將未建成地塊甚至非耕地直接虛報。

二是質量不高。74縣選址在自然保護區、重金屬污染區等法律禁止或不具備耕作條件區域;部分高標準農田建設中隨意縮減建設內容、擅自降低用料標準等,或未與骨幹渠系連通等無法正常灌溉。山東曲阜、鄒平2縣“造盆景”,在水源充足區域新建的32口機井,部分蓄水期深藏水中成為“水中井”;在遠高於河面的地方新建11座泵站,建成後無法取水成為“懸空泵”。

三是管護與利用不力。35縣相關水利設施損毀等,最長已停用四年,影響生產灌溉;73縣的45.34萬畝被用於種植花卉等非糧作物、撂荒,或被公路等非農建設項目佔用。

《報告》介紹,惠農財政補貼審計情況為,審計20省共發現問題金額46.65億元。

一是16省175縣截留挪用41.64億元,用於償還當地政府債務、發放公職人員工資等。至2024年6月底,拖欠相關地區農戶補貼資金平均1年,最長9年。

二是16省104縣不法人員惡意騙取4.78億元。農機購置領域是騙補行為的多發區,主要是有關部門對農機售價、申領農戶身份的真實性審核不嚴,為不法企業通過虛開銷售發票、冒用農戶信息等手段,騙取農機購置補貼留下操作空間。

三是3235名基層幹部虛報冒領2329.66萬元。鄉村基層幹部是補貼信息審核上報的第一道關口,有的借職務便利虛報冒領。如甘肅宕昌縣獅子鄉財政所原所長呂某2018年以來,編造80多戶農戶信息編入補貼發放名單,並偽造簽字累計冒領補貼等400餘萬元,用於賭博等。

《報告》還稱,國有自然資源資產審計情況為,部分地區生態保護屬地責任未壓實。主要表現為三方面:

一是保護措施粗放,一些地區雖制定了重點生態工程實施方案,但未細化分解至年度任務滾動推進,缺乏有效約束;一些地區對水源區污染治理治標不治本,主要依靠長期投放大量化學藥劑的臨時性措施,超標問題未根本解決;一些地區長期採用簡單填埋方式處理磷石膏,對填埋地區的地下水和土壤等造成污染。

二是虛報任務完成量,如一些地區2021年至2023年上報已完成的2273.96萬畝種草造林等國土綠化面積中,有145.23萬畝為虛報,虛報率6.39%,實際上2021年、2022年均未完成國家下達的相關綠化任務。

三是未正確處理開發與保護的關係,如一些地區2009年以來,違規批准45戶企業在81個採煤沉陷區治理項目中露天採煤,目前已形成2.7萬畝的48個巨型深坑;一些地區2021年至2024年在重點生態環境區域,超限額新增焦化、電石等高耗能高排放產能820萬噸,違規佔用4.56萬畝基本草原,上馬365個風電、光伏等項目。

《報告》指出,長江流域透支的生態環境未得到全面保護和修復。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

一是“化工圍江”仍未全面破解。部分省市落實化工園區和化工企業“兩張清單”制度打折扣、搞變通。六省擅自降低標準,將71個不合格園區通過認定取得“路條”;六省縮減摸排範圍等,至少1243戶化工企業應納未納入清單管理。六省違規在清單外園區新建166個化工項目;六省390戶清單內企業未按要求持證排污,或在關閉搬遷後未按規定開展土壤環境狀況評估等必要措施,影響騰退土地後續安全利用。

二是生態補償機制建立和重點治理任務推進中存在短板。沿江11省市中,有四省市還未按要求建立幹流橫向生態補償機制,影響上游地區改善水質的積極性。長江“雙腎”鄱陽湖、洞庭湖治理任務推進不力,鄱陽湖計劃總投資120.3億元的134個生態整治項目,實際完成投資僅佔計劃總投資的7.5%,其中51個逾期未開(完)工;洞庭湖的蓄滯洪區自2014年以來違規開工建設或批復54個化工園區等,並有五處存在重大污染隱患的化工場房等一直未遷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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