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4月下旬,一起發生在江蘇南京的司法案件引發社會劇烈震盪。原某派出所副所長馬某,為完成涉毒查處指標並謀求個人立功,竟夥同社會人員,誘騙6名未成年人吸食含有管制精神藥品“依托咪酯”的電子煙,隨即實施“精準抓捕”。目前,馬某因欺騙他人吸毒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五年。這起案件不僅是職業道德的淪喪,更撕開了基層執法考核壓力下,公權力被私有化、工具化甚至黑社會化的冰山一角。

事件還原:從“保護者”到“設局人”
據媒體披露的案情顯示,這並非一起偶然的執法過當,而是一場經過精密預謀的“製造案件”。2023年10月起,依托咪酯被正式列入國家第二類精神藥品目錄,成為執法查處的重點。
馬某作為基層派出所副所長,利用其職務便利獲取了管控藥品,並組織社會人員尋找目標。最終,6名對社會險惡缺乏認知的未成年人被帶至賓館。在馬某的幕後操控下,社會人員哄騙這些青少年吸食含有毒品成分的電子煙。在孩子們神志恍惚之際,馬某率隊“及時趕到”,完成了一場完美的現場抓捕。
整個鏈條——提供毒品、引誘吸食、預設現場、準時收網——構成了一個閉環。在這場戲裡,馬某既是編劇、導演,也是領取獎賞的領銜主演。
背景深挖:指標重壓與扭曲的政績觀
馬某為何甘願冒著職業毀滅的風險去“造案”?其背後的核心動因在於基層執法中長期存在的**“KPI考核”**。
在部分地區的基層治理邏輯中,涉毒查處數、破案數往往直接掛鉤於單位排名及個人晉升。當真實的案件線索難以獲取,而考核壓力又迫在眉睫時,個別執法者不再致力於預防犯罪,而是轉而“培育”犯罪。
檔案觀察: 這種現象在法理上被稱為“誘惑偵查”的非法濫用。正常的誘惑偵查僅限於針對已有犯罪意圖的對象,且不得誘發原本不存在的犯罪。而馬某的行為則是典型的“製造犯罪”,將原本清白的未成年人強行拖入毒品深淵,以換取其檔案中的一抹亮色。
權力失控:內部監管的“黑色地帶”
此案最令人不寒而慄的細節在於,馬某作為副所長,其調動社會人員、獲取管制藥品、組織抓捕行動,竟然在相當長一段時間內未受到內部任何形式的有效阻攔。
- 藥品的流轉: 管制藥品應有嚴格的領用登記,馬某如何獲取並將其用於“設局”?
- 社會合作者: 執法人員與社會閒雜人員結成利益共同體,這種“警黑模糊地帶”如何形成?
- 程序的空轉: 抓捕後的審訊與入庫,是否僅憑馬某的一面之詞便能通過審核?
這說明,在某些基層單位,權力的運行已經脫離了法律與制度的軌道,變成了副所長級別便可隨意支配的私產。
現實影響:被摧毀的信任與被剝奪的未來
對於涉案的6名未成年人而言,傷害遠不止於身體。
- 生理損傷: 依托咪酯對青少年神經系統發育具有不可逆的損害。
- 制度創傷: 當青少年遭遇的第一次“執法教育”竟是來自警察的投毒與陷害,他們對法律與社會的信任底色將徹底坍塌。
- 社會污名: 儘管馬某已獲刑,但這些孩子在系統內留下的“涉毒人員”標籤是否能徹底洗清?在升學、就業、政審中,這段被陷害的經歷是否會成為伴隨終身的陰影?
馬某被判刑五年,是法律對個人惡行的懲戒,但此案留下的制度拷問不應隨之結束。如果基層執法的評價標準依然“唯數字論”,如果對權力的監督依然存在“燈下黑”,那麼馬某絕不會是最後一個設局的人。
“自由檔案館”記錄此案,不僅是為了記住這起荒誕的罪行,更是為了提醒:當執法的目的是為了完成指標而非守護公正時,每個人都可能成為權力獵場上的下一個獵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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